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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Before Sunrise.Before SunsetBefore Sunrise.Before Sunset
日出日落之间 总有心碎
差不多已经很久没有一部电影让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如今这个时代的平庸常常令人感到无趣,
网络的泛滥也让我对任何貌似高深的艺术片失去了最初的热情,
每当我又下了一堆的电影,便会长叹一声,把所有电影看完实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照理说,这是多么鼓舞人心的年代啊,我们终于不用再像傻逼一样看到什么都惊讶不已,花花世界尽在眼前唾手可得。
但当我变得对一部电影越来越有判断力却越来越少感情的时候,
我知道,那最初相信电影的天真和热情也正在离我远去。
就像一个女人对待爱情的态度,随着岁月的消逝,
对成功可能性的理智丈量代替了一厢情愿的投身其中。
不过《日出之前》、《日落之前》在我进入麻木状态之前适时地拉住了我,
归根结底,我们在寻找的都不过是自我而已。
只不过有些人的自我可能小众一些,有些可能大众一些,
有些人的自我可能坚持的时间长一些,有些人则可能会随波逐流,
但在根本上,我们没有区别。
你是孤独的,我也是孤独的。
在我小心地掩饰自己、尽量用一些看似精辟的观点来武装自己时,
我似乎已经忘记了黑暗中光怪陆离的银幕之下仍然存在着一个孤独的我。
朱莉·戴佩在重逢之时对伊桑·霍克说,
一个人孤独要比两个人在一起仍是感到孤独要好。
或许是这个原因,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独自生活忽视孤独,
虽然总有一天,你还是会因某个人说出这种孤独而被彻底击败,
只是到那时,可能我们已再无机会分享孤独。
从我的角度而言,
《日落之前》更打动我,更令人伤感。 《日出之前》更像一个童话,美得像你从来都不敢读完的诗。 当然它不是《西雅图未眠夜》那样的童话, 爱情从来都不应该是依靠缘分而成立,爱情是你们相遇之后仍然会彼此错失。
就像张爱玲笔下的曼桢和世钧,你以为是半生漂浮、人世动荡才让他们十八年各自过活的?
是性格。就算是平安盛世,世钧的性格也一样会让他面对自己心爱的人退缩。
我们总是将许多责任都推给命运,战争年代如是,和平年代亦如是,
似乎永远是弄人的命运使得我们历经坎坷仍然没能走到幸福的彼岸,
而实际上,我们从来都不敢承认,令我们今天仍然在承受着平凡无助甚至失落人生的人,
归根结底是我们自己。
又或许,正是因为深深痛恨这一点,我们才选择了逃避。
《日出之前》、《日落之前》同那些伟大的电影截然不同,
它是如此切身以至于你完全无法评价它,只能陷入其中享受那浪漫而哀伤的感觉。
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如何心甘情愿欣喜万分地投入其中,并且随着结尾的到来而抑制不住地产生淡淡伤感。
让你目眩神迷,根本无从顾及其他,这也是我为什么热爱电影的缘故。
电影的迷人应该等同于一次爱情,只有让你心无旁骛失去理智不顾一切的,才是真正的爱情,
只要还有一丝理智或是顾虑留存,那就距离可以令你倾其所有燃烧一切的爱情仍有一步之遥。
这个世界尽管令人疲惫不堪,但它仍然存在着值得我们继续留恋之处,
那就是日出日落之间,
总有一些既令人心碎不已又美好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的事情在发生。
转载:
《日落之前》:可以再说爱你吗?
"为什么我们那个时候没有互相交换电话号码和地址?
不知道,是因为我们那时候都还太年轻吧,以为会有很多次这样的机会在前面。等不再年轻了,才发现,原来那样的好时光,一生中也不过遇见几次。"
这世界上从来不存在完美的电影。有些电影,情节再平淡,只是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个微小的镜头,触动我们某时某处的心便不再令人奢求更多。就从他们说出上面的话开始,我知道,很多年以后,都不会忘记这样一部电影。
是黄昏的塞纳河,是那个依旧美丽在夕阳下金发飞扬的法国女子,是记忆当中火车边我们的拥抱,是恋恋不舍的眼波,是若无其事老友般的交谈,是惦记了很久你是否赶赴的那次约定,是一切都变了,是再也回不去,是最美的不能忘记,是无奈的再次相逢。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因为中间横亘了九年的人与事。隔着无数次梦境里面的再会,我可以再说爱你吗?
九年前如何我不知道,没有机会看到浪漫的前戏。然而这样的续集电影就算不能说是绝无仅有,也是独一无二。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只是交谈、行走,夕阳笼罩着巴黎,只是因为姑息爱情,这里变成了世界上最让人惆怅的城市。镜头一直跟着他们各自的脸,他说话的时候对着他,她微笑的时候朝向她,或者是,当他们并排,对着两个人的样子,跟着他们的脚步,框住他们经过的巴黎的每一个拐角。日落之前,一切都有着淡淡的金色光辉,他们在谈些什么?各自分离后的生活,对彼此的调侃玩笑,甚至还有国家差异,世界局势,环境污染。他问,你觉得我变了吗?她玩笑的说,你以前竟然觉得我胖。他们只是在谈话。
但是为什么我想低下头叹息一声,没有眼泪,只是好象黄昏时候回忆起以前看到过的天边最美的烟霞。看他依依不舍的注视着她淡金色的头发,看她若无其事的说,真的,我不记得那个夜晚我们曾经作爱。多久不曾在电影里看到这样细致的心理描画,男女两人,想着一样的心事,做着不同的姿态:他那么留恋,她不停撒谎;男人用身体语言表达着那样的欲走还留,欲语还休。女人只有眼睛在泄漏着寂寞,推拒和躲闪都不过是不能忘记的借口,九年的时间流转,爱与被爱依然是奢望。
假如流水能回头,请你带我走。其实惆怅的已不是经年前的错失不再会,而是生命中难以排遣的爱的失落。难过着并且想念着的,是面前的这个人,是那次年轻时候惊艳不已的一见钟情,但又不单单是因为错过了他(她),因为我们没有机会从头。而是午夜梦回中发现身边没有可以握住的手,每天希望找到心灵呼应时不过看到生活本身如同一片荒原般苍白。他说,我常常做一个恶梦,你怀孕了,从我身边走过,只是对我熟视无睹;我伸出手,醒过来,发现她躺在身边。到底为什么那样恋恋不舍?不,这电影不是说,惊鸿一瞥的钟情是如何的持久美丽,她只是在说,爱情会如何让我们的生活改变了模样。
最后她轻轻的唱起了歌,其实还是在谈话,不过选择了更为寂寞的方式,用歌声述说那个彼此都念念不忘的夜晚。他坐着的沙发后面的窗口,可以看得到巴黎的黄昏。在日落之前,他会离开吗?大家都知道答案,但是那不要紧,只要有这一刻,请允许我们承认,你我曾彼此相爱。
October 28 重庆森林每天你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身而过, 而你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会变成你的朋友或是知己,我是一个警察,我的名字叫何志武,编号223。 每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而每一次我失恋呢,我就会去跑步,因为跑步可以将你身体里面的水分蒸发掉,而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呢?在阿美的心中里面,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 从分手的那一天开始,我每天买一罐5月1号到期的凤梨罐头,因为凤梨是阿美最爱吃的东西,而5月1号是我的生日。我告诉我自己,当我买满30罐的时候,她如果还不回来,这段感情就会过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个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在1994年的5月1号,有一个女人跟我讲了一声“生日快乐”,因为这一句话,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女人。 如果记忆也是一个罐头的话,我希望这罐罐头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一个日子的话,我希望她是一万年。
我以为会跟她在一起很久,就像一架加满了油的飞机一样,可以飞很远,谁知道飞机中途会转站…… 一个人哭喊,你给纸巾他就行;但如果一间屋的人哭喊,你就要做很多事情。 原来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October 10 Ross & Rachel 's romantic thingRachel: Ohh, here you are. I was looking for you before. Joshua's gone so you and Emily are free to go. Ross: That's okay. She's still in there enjoying her fake party and uh, it's too late to do any of the things I had planned, so... Rachel: Oh, Ross, I'm sorry. I completely ruined your evening. Ross: Yeah. Rachel: Well, if it makes you feel any better, I made a fool out of myself. Ross: Helps a little. Rachel: Is there room on that step for a pathetic loser? Ross: Yeah, have a seat. Rachel: I'm so sorry. Ross: That's okay, I mean it was just two-week thing anyway, I just didn't want it to end this way, y'know? Rachel: Well, maybe you didn't want it to end? Ross: What do you mean? Rachel: You seem to really like her. Ross: Yeah, I really do. Yeah, but what am I gonna do, I mean we-we both agreed that it was gonna be a two-week thing, y'know no commitment. Rachel: Ross, that girl just spent the entire evening talking to your friends, asking to hear stories about you, looking through Monica's photo albums, I mean you don't do that if you're just in it for two weeks. Ross: You think? Rachel: Yeah, you got like 14 hours until she has to be at the airport, and you're sitting here in the hallway with a 28-year-old cheerleader with a fat lip. Ross: Hey, you're right. Rachel: Yeah. Ross: Thanks. (He starts to go inside and stops.) What photo album was it? Rachel: I don't know, it was you and a bunch of albino kids. Ross: Oh my God! Those weren't albino kids, that was computer camp! Rach! (He hurries inside and Chandler is taking out the garbage.) Rachel: Hey. Chandler: Hey. Rachel: You're a pathetic loser, right? Chandler: Oh-ho, yeah! Rachel: Sit! September 07 祝抽烟的女人快乐!很久以前,看着自己深爱的男人一根接一根地吞云吐雾,那年轻而帅气的脸庞在烟雾中看起来如此颓废如此忧郁如此茫然,她体会到了一种刻骨的心疼。 July 31 暑假来啦本人暑假,因经济困难,现欲想做兼职,有意者来电来函咨询,本人承接以下业务:苦力搬运,装卸,车工,钳工,焊工,水电工,瓦工,砸墙,砌墙,筛沙,油漆,通下水道,贴瓷砖,拆洗油烟机,拆装空调,汇编,PC游戏开发,网络游戏代练。四六级替考,办证,代开发票,黑枪,黑车,暗杀,洗钱,要债,洗头,搓澡,按摩,刮痧,拔火罐,算命,割双眼皮… 另:本人长期代写小学生寒、暑假作业。替小学生欺负其他同学(年龄在10岁以下)代替学生父母开家会``~~~ 收费标准: 寒假作业(48页1-3年级)10元(48页4-6年级)12元 暑假作业(62页1-3年级)12元(62页4-6年级)14元 欺负同学(身高1.3m-1.4m)15元(1.4m-1.6m)18元 打老师:女老师(25元)男老师(30元)(体育老师价格面议) 代开家长会,一律20元客服热线: July 30 斯巴达300昨天看了斯巴达300 就顺便上上历史课吧
PS:电影里的斯巴达人 觉悟还挺高 一直freedom freedom的喊 一看就知道是美国片^_^ 结果历史上人家是军国主义+独裁制度...
斯巴达(希腊语:Σπάρτη)是古代希腊城邦之一,以其严酷纪律、独裁统治和军国主义而闻名。斯巴达的政体是寡头政治,和当时雅典的民主制度形成对比。斯巴达规定所有男人必须从军。斯巴达拥有众多国有奴隶,称为黑劳士。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斯巴达及其同盟者战胜雅典军队并霸权整个希腊。但斯巴达在称霸希腊不久后便被新兴的底比斯打败,其后再被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从此走向衰亡。
现在的斯巴达是一个现代农业小镇,出产的橄榄油世界一流。
婴儿
斯巴达犹如一个大军营,其公民的婴儿刚出生时,便要被检验体质,如果不合要求,便会被抛弃至荒山野岭;作为母亲的,会用烈酒为其婴儿洗澡,若受不了的,则任由他死去,这是因为斯巴达人只要最好的战士。 男孩 男孩在7岁前是由双亲抚养的,但其父母从小则会训练他们成为独立坚强的战士,甚至有点冷酷无情。7岁后便会编入团队进行军训。他们要被训练为绝对服从,身手敏捷,不怕艰苦的军人,所以每年均会被火辣辣的皮鞭鞭打,并不许求饶或叫喊。当男孩过了12岁,便会被编入少年队,只能光头赤脚,不论天气冷暖均只许穿一件外衣,并只可在军营里作少量进食,逼使他们在外面偷取食物,锻练他们的身手。若被人发现,则会被重打,因为这证明他身手不灵活。至20岁后,则成为正规军人。30岁时便会成亲,但还是要每天作军训。60岁时便会退役,但仍要作为预备军,随时候命。凡斯巴达男子皆会食于公共食堂,食品粗疏,除执政官外,虽国王亦须在此会食。食时得畅谈国事,少年子弟因得于此获得政治上的知识。 女孩 女孩过了7岁仍留在家里,但并不从事刺绣等杂务,而是进行艰苦的体格训练。因为斯巴达人认为只有强壮的母亲,方能孕育出勇悍的战士。因此斯巴达的妇女都十分坚忍,并不怕看到儿子浴血沙场。当儿子要上战场时,她们并不会为其祝福,而是给他一个盾牌,并对其说:“孩子,带著盾牌回来,不然就躺在盾牌上回来。”即谓:如果你不能凯旋,就应战死沙场。 在温泉关战役,斯巴达国王列奥尼达一世以其本国精兵300人、700名底比斯人和6000名希腊各其它城邦的联军,在温泉关抵挡了数量上远远超过他们的波斯军队,长达三天,使得波斯军队在头两天不得寸进,并且死伤惨重。但在第三天,一个希腊当地的居民背叛希腊阵营,带领波斯军队沿著山区的小径绕到希腊联军的后方,见此列奥尼达解散了希腊联军,留下300名斯巴达精兵与700名底比斯志愿军殿后。
据说,波斯人在打扫战场时只找到了298具斯巴达人的尸体。原来,有两个斯巴达人没有参加战斗。一个是因为害眼病,一个是因为奉命外出。战后,他俩回到斯巴达时,家乡的人都非常鄙视他们,谁也不理他们。其中一个人受不了这种屈辱,自杀了。另一个在后来的战斗中牺牲,但斯巴达人还是拒绝把他安葬在光荣战死者的墓地中。
斯巴达300勇士战死后,为了纪念他们的英勇战绩,人们在一尊狮子状纪念碑上镌刻下这样的铭文: “过客啊, 请带话给斯巴达人, 说我们踏实地履行了诺言, 长眠在这里”。
列奥尼达率领的部队在温泉关勇猛的死战,为雅典的海军提供了宝贵的时间,使雅典在接下来的海战中能够获胜。雅典摧毁了大量的波斯船舰。失去了海军,波斯无法向陆军提供补给,这给波斯军队带来了致命的影响。最后在普拉蒂亚(Plataea),希腊联军击溃了马铎尼斯(Mardonius),为波希战争划上句号。从此波斯再也无力入侵希腊。 波斯战争后,斯巴达为了与雅典争夺霸权,进行了伯罗奔尼撒战争。这场战争从前431年一直持续到前404年,其中双方几度停火,最后斯巴达获胜。但双方均打至筋疲力竭,结果斯巴达在称霸希腊不久后便被新兴的底比斯打败,其后再被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从此走向衰亡。在亚历山大大帝死后,斯巴达恢复了独立的地位,但其衰亡已不可逆转。虽然克里昂米尼三世在位时,曾尝试进行改革,一度使斯巴达重现生机,但在公元前222年,克里昂米尼三世统率的斯巴达军队在塞拉西亚战役败给了亚该亚同盟和马其顿国王安提柯三世的联军,克里昂米尼三世被逼逃亡,斯巴达从此走向衰亡。最后在公元前192年,斯巴达被亚该亚同盟并吞,而亚该亚同盟不久亦为罗马共和国所灭,斯巴达沦为罗马共和国的领土,从此不再以独立城邦的姿态出现. 其他:斯巴达之政治制度相传为古时立法者来古格士(Lycurgus)所定,有两位国王,五位执政官及元老院,国民会议等机关。
斯巴达行“二王制”,但实际上国王的权力甚小,权力皆在五位执政官之手。国王不过为祭司长、裁判长、出征时之元帅、元老院中的议长而已。至于斯巴达之所以必置二王,及系利用甚互相轧轹以王制王之故。斯巴达对于其国王防制颇严。国王不得与外国联婚,防其树立外援。又不许二王室互相联婚,防二王的权力合一。 两个国王分别来自亚基亚德世系王室和欧里庞提德世系王室,只有在战时才有权力,其中一个国王担任统帅,另一个国王则负责留守。而闲时,重大事务均由“长老会议”决定,而长老会议则由30个人组成。除此以外,有5个执政官会帮助国王处理政务,并由元老院作出决定。虽然实际上元老院握有实权,但所有重要事务在名义上还需要公民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斯巴达的执政官五人,每年由人民公决,权力远在国王之上,得拥护国法,监督国家一切公权私权,又可召集元老院及国民会议,对于国王有罪,亦得加以审判。但执政官的任期仅一年,且每事须经五人的同意始有效,故其权力虽大,仍有限制。 元老院的议员并二国王而为三十人,非六十岁以上免役者不能当选。对于立法、行政、司法之事,概得预闲。每一法案,均须由此提出,非经其表决者,不得提出于国民会议。故国民会议实成为元老院的附属机关,虽有表示赞成或反对元老院所议决的法案之自由,可是实际上是不敢反对的。 June 25 没有钱 没有权 再不对你好点 你能跟我?1、如果你喜欢她,就告诉她吧,即使她拒绝,并不丢面子,因为在她的心里,会因为你的真情而感激你.。 2、如果她喜欢你,要明确告诉她你的感情,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千万不要怕伤害她而犹豫不决地。 3、女孩子有时的任性只是想向你撒撒娇,不用争辩,她没有怪你什么,傻笑一下,哄哄她,她会很感动地更加爱你 4、女孩子向你发脾气,那是因为她爱你,把你当成最亲的,最贴心的,最有安全感的人,千万不要和她发脾气。静静地等着,等她消气后后悔地去抱你。 5、她为你准备的东西,满不在乎地递给你,你千万不要也满不在乎,因为她其实准备得很用心很细。 6、不用总承诺要给她多好的生活,因为她爱你就会相信你,承诺一次,她就永远不会忘记,她看得见你的努力。 7、她对你冷漠漠的,不要认为莫名其妙,是不是最近疏忽了,有多少个小时没有和她联系? 8、永远不要嫌烦不说“我爱你”。即使你一个小时打电话说一次,她也会甜甜地“责怪”你 9、她为你掉眼泪了,不要道歉,不要安慰,紧紧地抱住她,告诉她你在,就可以。千万不要自责地离去,因为她这时最需要你。 10、要信任她,她爱你,就什么都不会骗你 January 21 整理电脑发现的好玩的 怕丢了先存着吧倘若运气没有了,家伙再大也没用 霰弹枪中一般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是12号五连发,多见于银行保卫手里,这种由齐齐哈尔雄鹰警用器材公司生产的97式18.4mm霰弹枪性能稳定,故障率低,最关键的这个家伙黑森森的枪口要远比81,79之类来得威风,一枪下去万朵桃花开,硬橡皮的痛块弹打下去,再厚的脸皮也能打成麻子,如果换用箭弹,歹徒得被打穿,因此这个家伙非常适合吓唬坏蛋。美国警方统计表明:枪支的心理威慑力,与枪支的口径成正比。按照他们的统计,不管是警察也好,罪犯也好,普通公民也好,最害怕遭遇的武器是霰弹枪,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敢于对抗指向自己的12号枪管。这点也算是深刻贯彻了我国银行保卫工作中威慑大于杀伤的传统——当年用的是764厂狼牙棒,也是极其威风的一代名器。 再说霰弹枪这种家伙,一战时就被老美带上了战场,当时就叫“战壕清扫枪”,与冲锋枪的原始用途有类似的地方,枪手的发射方式通常是扣住扳机不放,反复快速拉动护木,以形成类似连发的效果。德国人对此武器相当畏惧,下令抓住美军霰弹枪手以后就地枪毙,到了后来越战,美国人开始发现这个家伙非常适合丛林作战:丛林里视线不远,敌人出现突然,用霰弹枪几乎不用瞄准,抬手就轰。实在是城市作战和警务用枪的首选。
而在中国,霰弹枪多年以来一直是顶着土铳和五连发的名义出现的,而且屡次在歹徒和民警的对抗中以匪用枪支的形式出现,而且由于设计的原因,每次都能让警察或多或少地受伤流血,去年西南某地查处黑枪时,一民警被歹人的土铳轰到了背,前前后后取出了200多个弹片,还算运气好保住性命,有时候歹人枪法好或者枪支威力大,警察还会把命丢掉,上个月北海就有一名民警出警时遭歹徒用自制霰弹枪打中腹部,因失血过多不治牺牲。
另一方面,警用霰弹枪打击歹徒的案例却很少能听到,根据兄弟的估计,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霰弹枪一般多用于保卫而很少用于抓捕或攻坚,加之其造型威猛,威慑力太大了,歹人看见它一般不敢往枪口上撞,因而搞得英雄无用武之地。
可能也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时间一久我们的保卫人员也就麻痹大意了。2003年沈阳发生的118大劫案中,经警使用的就是97霰弹枪,可惜被歹人的炸药和鸟铳打了个措手不及人仰马翻,再大的口径也没能排上用场,这不仅让人联想起古罗马一句淫荡的谚语:倘若运气没有了,家伙再大也没用。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随着青海化隆地下造枪业的再次繁荣,我在南都放毒的日子走到了尽头。想当年武汉发生段国诚连环变态案,女生都不敢穿红裙子,我还是个战战兢兢地小娃娃哩,谁能想到数年以后居然能在此向各位唠叨起江湖上这些比朔呕鸬亩巫印行宦舻毙邸行涣跷扒俊行煌镜耐妹恰行欢琳摺?br>
时隔多年,我都记不起来《便衣警察》里的周志明最后是个什么结果了,但是主题曲里那句歌词却一直指引着日后国内公安题材电视剧的发展:有奉献有牺牲,“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每年的10月份,香港警察总部都会举行仪式纪念殉职警员,在内地,这个过程一般都在各地不定期分头举行,主要原因是内地治安形式复杂,案件牵范围涉太广:不久前武汉一名巡警在河南探亲时遇害,凶手居然跑到了新疆——如果是在香港发生类似的案子,歹人能跑路到深圳或者台北差不多就是极限了。
另一方面,由于条件不同,内地的警察要面临各种其他同行难以想象的复杂条件并随时做好牺牲的准备。2002年6月,武汉曾经发生过一起不幸的案件,本地警方配合江西同事抓捕一黑社会头目,收网时遭遇歹人顽抗,于是展开了一场混战。战斗结束后,冲在最前面的市局行动技术处的警察小李身中数枪倒在血泊中。
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就在于歹徒并没有使用枪支——小李是被同事的枪支误伤的——严格来说,这算是一次意外里的事故。根据我国警方实战中的惯例,在执行普通任务时(歹徒不涉枪),一般不会将手枪完全上膛待发,因为在协同动作时,一支上膛的枪跟在屁股后面肯定会引起前边人的高度紧张(特别熟悉到完全可以托付生死的搭档除外)。紧张的场合下,一个没多少经验的警察甚至要向搭档交出弹夹以免紧张导致的事故——从这个角度看,小李的牺牲是十分遗憾的。
而1995年发生在兰州的“12-18”枪案就更为惨烈。事发当晚两个歹人到甘肃省军区警卫连偷了两条五六冲锋枪,两把**手枪和相应子弹(还莫名其妙地偷了500多发59手枪弹,不知道为什么),抢了辆出租车仓皇逃窜。半路上遇见了和朋友过生日的市刑侦大队副队长刘晓东。刘晓东看情况可疑上前盘查,哪里想到歹徒穷凶极恶,一看上来人了掂起56冲就是一阵扫射,刘晓东躲闪不及当胸中了11枪,一起跟着的一个11岁的小孩也不幸被歹人打死。
这个案子中歹人的火力强大,正面遭遇起来警方肯定要吃亏。但是刘晓东的牺牲也和完全没有防备有一定关系:勤务状态下(刘当时是下班时间),警察在盘查可疑人员时一定要保证搭档之间相互掩护,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子弹夺门而出
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有这么一段:Mathilda遭受灭门之厄的时候,小女孩躲进了邻居莱昂家里,多疑的警察前来搜查敲门趴在猫眼上往里看,屋里的莱昂没有出声,只是摸出了一枝枪悄悄顶住了门上的猫眼,只待警察准备破门时给他一枪。 不过影片里那颗子弹最终没有射出——对此不知是否该感叹这个警察好运气,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飞入他脑瓜的除了那颗大口径的手枪弹之外,没准还有个净重500克以上的铜制猫眼和不计其数的玻璃茬子——我敢肯定那颗倒霉的脑瓜一定会比一个摔坏的西瓜更难看。
这个警察的幸运或许让部分心里阴暗的观众没能得到满足,所以我号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佬》,在这个**黑帮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龙过江召集了一批美国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寻仇时趴在猫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枪顶着门镜打漏了脑壳,完成了吕克-贝松中那颗未射出子弹的遗憾。
这两个段子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如果都到了动刀动枪的地步,不管是有人来敲门还是自己去敲别人的门,都不要趴在门上瞅了。凶悍的匪徒,如保定逃犯黄昌兵,一定见警察敲门就隔着门开了三枪打伤两名警察从容逃脱;如果你是警察的话,就要费事些:警察不能隔着门先用子弹把屋子清扫一遍,通常的做法是悄悄的潜入,比如在门缝里塞一个探头什么的,看看屋子里情况再作打算,做好破门而入的准备——这里也不妨披露一个警察破门的战术动作:通常是一个小组中的前两人负责,国内警察破门很少看到用霰弹枪打独头弹或者专业破门器(就是金属制的大锤,类似古代攻打城门的大树桩),一般就是警察叔叔穿着靴子用脚揣了:一个人猛力踹门锁把门踹开,身旁接应的兄弟一看见门开了立刻把踹门的伙计一把拉到旁边避开可能射出来的子弹(这个时候破门手身体是出于不平衡状态的),然后后面的兄弟才跟上进屋清扫。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警察都是这样严格训练的,80年代美国中西部发生过这样一起破门事件:一名下了班的巡警喝了一夜酒,凌晨时回家。他找错了门,用钥匙打不开门。于是用脚端。那家的女主人被惊醒了,躲在卧室里锁上了门。巡警醉得昏头昏脑,抽出勤务用枪,一枪射穿了卧室门。子弹从女主人背后进去,前胸穿出,将她射穿。她虽然幸免于死,但花了3万美元医药费。醉酒的巡警被推上了法庭。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当你去喝酒时,把枪留在家里是最安全的。如果你把枪锁在车里,可能会被人偷走。
歹徒越来越耐打了
很多年以前的《故事大王》曾经刊登过一篇讲述抗美援朝期间我军狙击战术的儿童故事《冷枪战》,深得童年的我的喜欢。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听说到狙击战术。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显示,当年在朝鲜志愿军的冷枪战确实让美军吃足了苦头——特别是我军的狙击之王张桃芳(这里爆个料,张老除了枪打得好,还会开飞机,在那个汽车司机都很少的年代实在是难得的全能人材),前前后后用冷枪打死了200多个敌人——而且用的是苏联44式步骑枪——你要是见过国产53步骑枪就知道,这种东西是给骑兵造的,突出火力和便携性,(国造53是仿苏44式的)就不是用来精确射击的——这里插句嘴,其实张老除了老大哥的44式之外,大概还用过美军的M1,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军很早就喜欢从敌人手里夺取武器,只要能打击敌人,不管你是黑猫还是白猫。 而另一个我军狙击手的故事则更为传奇,对越还击战时,14军的“老山第一杀手“向小平31发子弹打死了30个敌人,剩下一个被子弹削掉了半边脑壳成了植物人——这里除了要检讨一下国造79狙杀伤力不行之外,也要佩服一下那个越军的皮实身体。他不禁让我想起了施瓦辛格《终结者》里边的那个液态反角机器人,那简直是个打不烂的牛皮糖
需要声明的是,这样的例子也是极少的,赶上一个,与其说是那个越军运气好,倒不如说是向小平运气差。纵观国内历次处突使用79狙(后来还出了改进型85狙,未必强到哪里去)的战例,多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打脑袋的,结果要不就是没打着罪犯(这里发个牢骚,79狙是仿苏SVD,由于成本原因,没有像苏联一样特制专用精确射击的子弹,而是一直在使用53重机枪弹凑合着,精度缺陷问题在战场上能凑合,处置突发事件就有点力不从心)最后不得已玉石俱焚,要不干脆就是一枪爆头,很少出现打上一枪让歹徒瞬间失能却不伤性命的情况。这样看来,2004年10月发生在佛山顺德的人质劫持案中的犯罪分子就应该大感庆幸——新闻报道显示,武警同志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最初是考虑上狙击步枪的(兄弟估计八成还是85狙),后来研究发现,30米的距离用狙击由于瞄准镜通光量小,视野小,晚上用,远了看不清,近了抓不住活动目标,还不如用普通机械瞄具反应快,最终决定换了81。神枪手一枪下去,子弹刚刚稳定就打上了歹徒的脖子,还没来得及翻滚又擦着颈椎飞出去了。大家都以为他必死无疑的时候,两天之后被子弹穿喉而过的他竟然奇迹般地在医院里坐起来喝水了。
我以为,这个事情应该不是狙击手手下留情地结果——瞄准后脖子打的,明显是冲着颈椎去的,目标就是破坏歹徒的中枢神经让其瞬间失能不能伤害人质。但是81打歪了,歹人捡回一条性命,这里不是说81性能不行,想当年空降兵某部里一个马上要转士官的小兵不知道怎么回事,实弹射击时用81把指导员给打了,子弹穿头而过,受害人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出就挂掉了。
赎金啊赎金(上)
1960年初,北京曾经出过一起冒充总理签名诈骗银行20万的案件,当时是举国震惊。我看这个案例的时候还不足十岁,当时第一个感觉就是:“20万,好多啊(53年换的新人民币,要是53年以前20万倒不怎么样)1这个感觉一直持续到后来通货膨胀到无以复加的95年都丝毫没有改变——需要惭愧地补充一点,小可生就一双笊篱手,银钱从指缝间哗啦啦地流走,平生存款就没突破过两万。一直到今天,20万对我来说仍然是个天文数字,只不过不会像小时侯那样大惊小怪了,因为现代的贪官都是论千万的,你要是只搞个几十万都不好意思和人站一个审判席上。而在众多的大案中,最让我们大开眼界的无疑是1996年张子强绑架李先生的大公子泽矩兄,当时开出的价码居然是:二十亿。 在张子强之前的省港旗兵曾以强大的火力娴熟的战术,搅得香港人心惶惶。相比之下,张显得不那么威风,但他无疑是个成功的绑匪——因为他不但拿到了钱,还一直挣扎到了世纪末。对于一个亡命之徒来说,遗臭万年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啊!
不管是世纪贼王还是省港旗兵,任何一个前途惨淡误入歧途的匪最初都要面临填饱肚子和武装自己的难题任务,这两样事情和世间大部分事情一样,是需要一笔钱来做基础的。既然已经走上了绝路,那么打工攒钱的策略必须首先放弃掉,而绑架人质勒索赎金无疑是个好的选择——首先,风险比较低,而收入却要高于一般抢劫。至于溜门撬锁,飞车抢夺,伪装乞丐诈骗一类对于一个有追求的匪来说是非常猥琐的事情,起点太低,会被人看不起,到了牢里都要被人鄙视。
我见过的最具有人文关怀的一起绑架案是这样的:某匪选择一个小孩作为绑架目标,装成好人请他到游戏机室或者网吧去玩个几天,切断他和父母的联系,然后电话勒索:“你的孩子在我手上,迅速交款多少多少到某某地……”赎金到手后,那匪再次以好人的面目出现,把小孩子送出去,还没忘卖了块糖,换来一句:“谢谢叔叔”。
相比之下,柳宗元说过的一个战例就很悲惨,两个匪绑架一小孩,落单看守还打瞌睡,被小孩找到机会逐一杀掉——堪称是绑人界的奇耻大辱。
而真正的内行人士都知道,绑人不难拿钱难——前者是你有心算人家无心,后者是对方有心算你无心。尽管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还是有很多绑匪在领取赎金时被警察包了饺子——电视里频繁变换交钱地点的土办法在通讯高度发达,警察普遍配备无线电的今天已经很难奏效了。
兄弟曾经听说过一种稳妥的方法:绑匪首先指定人质家属,携带装有赎金的包裹(最好具有明显特征)和手机(充好值)搭乘一趟长途火车(越破越好,不能是空调车,如果是我国的38次这样的红旗列车明显就完了),一般来说,如果人质家属报警,警方一般会以为歹徒在列车上提取赎金而排遣侦察员尾随。
接下来就是警匪片斗智斗勇的高潮时刻了。 赎金啊赎金(下)
等待赎金的匪徒尽管知道警察也随人质家属上了车,却一点也不用担心——他根本不用上车,而是事先埋伏在长达千里的列车沿线任意一个地点,掌握好列车经过具体时间,然后在列车到达前两分钟通知人质家属,注意观察窗外,一旦有明显标注(比如你竖一个红旗),就把钱扔下火车……一般来说,警察不可能千里布防,而跟车的警察跳车抓捕的可能性大约为零,这时候,匪徒便可以逃之夭夭了。 这个缺德的方案是兄弟当年从一本美国流出来的反政 府小手册里看来的,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多年之后竟然听公安朋友谈起国内案件,竟然有一起是和该方案一模一样的手法——看来那本小册子的读者除了我这样的守法良民也不乏作奸犯科之徒,还是流毒颇广的。不过那册子的美国作者明显低估了天朝警察的实力——公安兄弟告诉我说,当时那个匪得意洋洋,结果没跑多远就被警方打了埋伏——大野地里没有公安设防,却也没有公用电话,那个匪兄捏着个手机打了个电话要别人扔钱,后来大概是看见钱兴奋得什么都忘了,手机被警方定位也浑然不知,回家的路上逮了个正着。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就是千百年来被各路土匪用鲜血与生命实践的“血酬定律”,他告诉我们,为了获得报酬,不流血不流汗是绝对行不通的。
同样是根据“血酬定律”,很容易知道,当绑匪多起来的时候,绑票的生意就不那么好做了——竞争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个时候,各路绑匪只好战天斗地,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晚起的饿肚子。
我在著名黑帮小说《江湖》里见过两个起的最早的绑匪:潘云飞和楚建明。他们事先约好下午五点在某某商场门口交钱(和电视里作秀不同,交接赎金选在闹市区警方抓捕难度反而大些,开枪也有诸多顾虑),警察一般会于上午在交易周边地点布防,伪装成路人,摆摊的。而潘,楚两名匪徒中的极品则在头天夜里潜入旁边的某个观察点(比如附近某宾馆房间),然后耐心潜伏,仔细观察何时有大批便衣人员开进。发现了任何异常,轻易地跑掉了。
不过亡命之徒始终是要亡命的——开出的赎金再高也要看你作匪的有没有福气消受。《无间道2》里吴镇宇先生反复念叨的:“出来跑,早晚要还的”诚不欺余。更严重的是,近年来国际上恐怖主义盛行,匪徒们绑人还开始提政治条件了,教人十分心烦。想当年,美国老爷多齐尔将军被意大利红色旅绑架,带着皮头套的特种部队奉命解救。待一切准备停当,一声令下,特战队员从天上地下同时涌入绑匪关押人质的房间,瞬间放倒所有匪徒成功解救人质,那是何等的英勇埃而不久前北奥赛梯的人质事件俄罗斯部队打的就很艰难——这可不能怪“阿尔法”和“信号旗”,车臣的恐怖分子足以让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特种部队挠头——想当年冷战时期,“信号旗”部队千里奔袭,暗杀破坏干得登峰造极,那是包括以色列国家恐怖主义在内任何一个恐怖组织都比不了的威风。
人质啊人质 小可所在大学校园内有山有水,沟壑纵横,树林茂密,幅员辽阔,管理困难。每年总有一二研究生跳楼,湖中浮尸之类恶性事件发生。某年开放周时,大量外来人员跑来看樱花,一位同学晚归,居然在宿舍楼下的小树林被人跳出来打劫。赶巧该同学来自西北,生性豪放,提起醋钵大的拳头就要打,贼人落慌而逃,此事随后广为流传,众生皆叹服西北同学之悍勇。
关于这个西北同学,还有后续故事。该同学家传俄语,多年以来一直梦想北上求学,你要是看书多,那就是胡也频的一个书《到莫斯科去》。为此,我曾经劝他说那地方寒冷,而且自打修正主义时期起就不如我们了,八一九之后一年不如一年,而且还有光头党……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种穷山恶水兄弟劝你还是不要去了。
结果你也许能想到,这个同学很倔,根本不听,还放话说要修理光头党,当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直到9月1号看到了北奥塞梯人质事件,看着电视里白花花的尸体,开始知道害怕了,临时向我请教如果在学校里被人劫持成了人质该怎么办。
针对他的担忧,我当即指出,在我国,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此严重的安全危机。历数多次人质事件,多是一二疯汉挟持幼儿园小朋友的丧心病狂之举,一不专业,二不正规,很容易就被我公安干警收拾了。1996年12月,郑州国棉五厂幼儿园里溜进一歹徒用炸药威胁,被一女警化妆成幼儿园阿姨上前一枪就解决了。如果赶上8月份北京幼儿园的那种事情,估计不用干警来,兄弟你一拳头就砸死了。
那同学听我夸奖他勇猛,十分得意。我随后补充到,当然了,这是在咱们国家。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你要是往外跑,出了什么事我可不能担保。英国有北爱共和军,搞爆炸很厉害;东德有新纳粹,看见你就打;美国好象没有什么反动势力,但是他们的警察看你不顺眼没准就揍你。相比之下,俄罗斯算好的了,你是外国人,车臣人兴许不和你计较,2002大剧院的案子里他们还把外国人质都放走了,不过现在比较难说,而且恐怖分子炸错了人好象也不赔偿……
最后,我那同学被我说得冷汗直冒,也不大想去俄罗斯了,“等他们统一再说吧。”我告诉他,这就对了。老老实实在家待着,虽然我们在学校里走路上学比教累,食堂的伙食也就那个死样子,虽然每年总要出一二治安小麻烦,但是总的潮流趋势还是好的,比一个孩子上外面跑强多了。你看人家有钱的孩子,出去以后买放买车,就是不读书,那是出去糟蹋钱,你要是真想去,出去做大圈都不要学他们,否则我会瞧不起你的……
如何当一个成功的人质不完全手册 (上)
俄罗斯北奥塞梯共和国人质事件发生后,有同学问我,万一自己运气不好碰上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我当即宽慰他,其实做一个成功的人质并不困难,只要按照我教你的一条一条来就行了。 第一步,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质,首先必须成为人质。歹徒主动来找你劫持你,恭喜你,你成为人质啦!可是如果歹徒不找你呢?也不是没有办法,你要主动往有歹徒的地方跑,创造条件让歹徒劫持。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玩笑。我们老百姓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喜欢看热闹。2004年长春人质事件中周围围观的人群就对人质的解救起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更为恶劣一种情况是,这种喜欢看热闹地心态很容易被歹徒利用制造连环爆炸案。试想:歹徒首先在闹市区制造一起小规模爆炸,我敢发誓,五分钟内,事发现场一定里三层外三层被好奇的人民群众站满了。如果此时歹徒引发第二枚炸弹,炸弹将在人群密集处开花,则结果不堪设想。西谚有云:“好奇之心,使猫送命”。同样道理,如果某天你路过某商场门口,听见里边枪声大作,本来没你的事,好奇的你却想挤上前看个究竟,就很有可能被夺路而逃的歹徒劫为人质——恭喜你,好奇心促使你迈出了成功人质的第一步。 第二步我们做这样一个战术想定:如过你是一个匪徒,手持自动武器,身背抢得赃物,在逃跑的时候同时面临两个目标,一个高大强壮,一个矮小瘦弱,你会劫持哪一个?我想任何一个歹徒都会劫持小巧玲珑的目标作为人质——插一句,那个大个子下场可能不大好,歹徒如果穷凶极恶的话多半就一梭子扫过去了。很多心狠手辣的恐怖分子(包括二战时的侵华日军)在控制人群时,都喜欢首先杀掉人群中身强力壮的几个,一方面立威,另一方面给自己减少潜在威胁。
所以,如果你是个瘦弱的小个子,恭喜你,你一定要保持体形。如果你不幸是个彪形大汉,你就先别忙着减肥了,人质这个行业很危险的,你快点回家吧。万一哪天不幸碰上了,缩在墙角,千万别引起歹徒的注意便是。
如果做到了上述基本的两条,你再招摇一点(比如多穿红衣服引起歹徒注意),再反应迟钝点(听见枪声不要卧倒,要原地站立不知所措方便歹徒来抓),我敢保证,如果有歹徒,一定第一个抓你当人质。
那么我很荣幸地恭喜你,你将有幸和亡命之徒一起同舟共济,体验一段终身难忘的特殊经历。
如何当一个成功人质不完全手册 (下)
当你顺利地被歹徒劫持成为人质之时,你接下来的任务方向就要发生一定转移:你要千方百计地成功脱逃。 首先一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强烈反抗,否则歹徒可能会用枪托砸你,运气不好就脑震荡了。
接下来你要仔细观察,观察歹徒的人数,火力,周围地形。如果是类似北奥塞梯那样的人质事件中,一个掌握了一定情报的人质侥幸逃脱后给反恐部队提供的情报帮助是很大的。
然后你要冷静,冷静地等待警察的到来——警察来了你才是歹徒的护身符,你的价值才能体现。这个时候不要试图和歹徒沟通——我相信这时你也不能问出什么有水平的问题来,要是火烧眉毛的时候有人突然问你:“你妈贵姓?”,而你手里凑巧有把枪的话,那么你会有射击的冲动吗?
警察到来之后,你就要开始观察警察了——当然,匪也在观察他们。你所要注意的是,警察有没有针对你特别地发出一些暗示,可能会在一会儿的人质解救中发挥作用(插句嘴,这个是理论上的,一般来说,警察不会给你什么任务)。当然,你还要多想想等会警察突袭了你该怎么逃跑——不仅仅是逃出罪犯的魔爪,更要小心警察的火力伤到你。虽说国内警察现在一般使用64小砸炮,挨上一下问题不会太大,但是就怕事有凑巧:多年以前一件人质解救案中,三名持刀歹徒在人家客厅劫持了一个小孩,结果在警方突袭之后,歹徒连同小孩全部死掉了。小孩的致命伤在头部的一个圆洞——需要声明一下,歹徒没有枪,也没有使用56棱刺一类圆柱状凶器。
根据我国的惯例,警方一般不向歹徒妥协。所以你的求生重点应该放在对歹徒的劝降之上(某些国家警察经常放歹徒逃走,你完全可以和歹徒同穿一条裤子。甚至可以在枪战时着他们要一把枪瞄着警察打——别真打就是了,作作样子)。纵观国内绑架案件,大规模劫持人质提出重大政治经济要求的几乎没有,多数是一步步逐渐走上绝路的,这样一种情况下,就要配合警方谈判人员对歹徒进行心理输导。如果实在不行了,只能最后放手一博:希望你能勇敢地配合警方和歹徒搏斗。
首先你要期望警方的狙击手能够将歹徒一枪毙命而不伤到你(如果不是现场条件不好,其实这一点并不是太困难,只是歹徒的脑在在你脑袋边上炸开你需要有个心里准备),这就需要你尽量和歹徒拉开距离,给警方留出足够的射击角度(国造85狙的精度实在让人不放心,你离得越远越好)。另一方面,国内的歹徒普遍战术动作较差,别别扭扭地拿几个小时枪一定不会舒服,你瞅准机会也许就能下他的枪。当年有个案子十分了得,话说一名歹徒在面包车上持刀劫持了一名孕妇,警察怕误伤人质不敢开枪,危机关头,孕妇竟然勇气惊人,空手入白刃把歹徒的刀子生生掰断(大概是伪劣产品)了,虽然一手鲜血淋漓,但是成功地化解了危机,堪称是优秀人质之楷模。
打不死
数年前,俺曾经有过一次旁听生的经验,那是一位不知名的老中医奉命前往某军事单位进行有关针灸战场急救的授课。那会儿距离南疆的炮火停息也有好几年了,战场急救几乎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听课的战士们只在演习时用过过期的三角巾急救包,看见一个半老头子上台讲战场扎针就很郁闷,怀疑人家是江湖骗子,老头为了保住面子,开场说了三句话,把大家都镇住了:“全身二百多个穴道,不能要你们都记下来。除了五个地方:眼珠,后脑,心脏,丹田,宝贝蛋不能扎,其余的你们记住:哪疼扎哪儿。战场上那么大一颗子弹只要不打中要害都死不了人,何况一根小针?” 这个老中医惊世骇俗的理论此后我一直没能在任何渠道得到学理上的证实,更没有欲望和机会去试验。不过有一点他说的是没错的:战场上一颗子弹只要不中要害,一般很难打死人。根据外军的统计,战场上手枪毙敌,平均需要11发子弹。具体的枪弹特性撇开不谈,光就子弹数量来说,我国除了80冲锋手枪和最新的92手枪之外,大家平日里喜闻乐见的**,六4,平均下来要在战场上干掉一个人至少需要更换一次弹夹(这里忍不住要再次插嘴呼吁在公安队伍中配备9毫米的92手枪,警匪枪战时火力持续性决定生死啊)。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军的野外生存课程中一向不太提倡用自卫手枪去捕猎——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这样太浪费子弹了。
不过任何事物都不能板杠走极端,电影里的猛男们一个个挨了枪子还能冲杀的情景在现实中基本不能出现——现代化的步枪发射的子弹可以轻易地卸掉一个人的胳膊大腿——如果说国造7.62毫米子弹能把人轻易放倒的话,拉回医院还能捡回一条命的话,那么西方国家的5.56就显得阴毒了——人中枪也许还能冲一段,但是一倒地就不能活了。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子弹还不是主要因素,战争死亡率关键还是要看战线的推进情况。根据克劳维塞茨的理论,正常情况下作战双方僵持阶段的死伤人数应该差不多,而一旦逃跑被人追着屁股打就危险了。想当年我军南疆惩小霸的时候,除了前几天比较磕绊,整个战争期间的战线基本是在不断推进,这样一来,每次打扫的战场都是自己的地盘,就能很方便地给我们的战士有效救治——后来唱歌出名的徐良受伤不可谓不严重,能够被救下来,完全得益于我们的保障及时。当年的情况基本是56冲对AK47,一样的家伙,半斤对八两,双方的伤亡数字差不了多少,而我军的死亡数字则大大低于越军(几乎是十分之一),不是因为我们的战士身体好能抗子弹,而是要多谢后勤的功劳。
枪是匪的肾
俗话说,,钱是英雄胆。作为一个匪,而作为一个匪,枪大概是他的一个肾。90年代初期,武汉曾经出过一个震惊全国的悍匪张明高,杀人外带砍头,大街上随便开枪射杀行人,一下子把枪匪的概念扭曲了。其实从纯粹的犯罪角度来看,张的枪只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他不是一个成功的匪——一个为了生存资源而奋斗的“匪”。 随着时代的进步,活跃在诸多犯罪领域的恶人也在不断更新观念,返于金三角的歹徒甚至已经开始大量佩用的M4和蝎子冲锋手枪——不过兄弟插一句,境内的匪徒根本用不着这些,首先是子弹不好配,即使你有通天渠道搞来了捷克的CZ83可以通用大陆的64式7.62毫米手枪弹,不过这些家伙造价昂贵,歹徒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而且犯罪用枪最好是用一把扔一把,否则很容易被警察并案侦察,大大增加落网几率,如果是那些进口家伙,成本就太高了。因此,多年以来尽管渠道不断拓宽,但是国内匪徒用的多还是国造**和地下仿枪。
长久以来,我国的民间造枪资源历经多次整合,终于形成了以西部青海化垄广西合浦、贵州松桃为代表的几大 “地下兵工厂”,其产品价格便宜量又足,打上几发就扔掉,不用心疼,适合武装黑社会分子。最离谱的是这些家伙的品牌意识也在不断增强,2003年在青海化隆查获的大量仿54上,居然还被制造者们打上了“化隆制造”的LOGO,看来是准备推行品牌战略了。(就在青海枪连续几次被查处,兄弟们以为他们绝迹江湖的时候,2004年10月化隆又查了一批家伙,这会是仿64了。
不过仿品终究不是长久之路,兄弟我见过的最讲究品牌的一位枪匪乃是2003年被武汉警方抓获的黄昌兵。该匪多省流窜的传奇经历尚不足为怪,与众不同的是,其他匪徒南下北上搞的多是国造**及其南亚衍生品,而黄某南下广西凭祥搞来的居然是美军越战时期装备的柯尔特M1911A1。以往我们谈起**威力大,总是说起该枪穿透力强(本地曾经出过一个案子,警察开枪制止犯罪,打中歹徒大腿,顿时双腿洞穿,一枪四眼),而1911发射的.45ACP(换算一下是11.43毫米,54是7.62毫米)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通俗说,该枪停止作用极强,也许不会给你打孔,但是挨上一枪,肯定会被巨大的冲量放翻。事实证明,黄匪在使用该枪时,也的确给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首次抓捕他时,黄匪隔着门打了几枪,将两名民警放倒,从容逃脱。
不过,光是枪还不够——十多年前就有人买了支勃郎宁1935去抢银行。黄匪让人感到非常专业的原因还有他自己弄的一把刀。长期以来,国造匪徒用的多是五块钱一把的烂刀,而黄匪使用的居然时KA-BAR公司的经典军刀1217——和1911一样,这也是美军从二战一直用到越战的经典军品——我真怀疑该人是个美军的超级FANS,不过杀人越货就大大不应该了。
补肾——吸收是关键
我前面说,枪是匪的肾,一个匪,一旦有了家伙,胆子必然就开始膨胀,开始武装抢劫,帮人讨债,教训情敌,甚至黑吃黑。但是往往都忽视了“补肾”的关键是“吸收”,一个人不论警匪,如果不能熟练使用手里的武器,那么再好的家伙也白搭。在这一点上,张君做到很好——根据后来披露的资料,张犯曾经多次组织团伙内人员外出打靶训练感觉。 但是在实战中,我们经常很遗憾地看见警匪双方都出现过很多国产电视剧里经常渲染一种错误画面:某人持枪,笔直地伸出胳膊用枪顶着敌人地脑袋。当然我不否认这样比较酷,不过人枪距离过长带来的后果就是不确定因素增加——如果有警方狙击手人家会打你的持枪手,如果人质胆子够大,在举手投降时刷点花招,完全可以夺下你的枪。最严重的是国造**的枪口指向性很差,需要扳着手腕多加练习,功夫没练成手腕感觉会很不自在。
针对这一点,可以传授给各位一个战术动作:持枪手曲臂,将手枪置于自己肋侧,瞄准人质的脊柱或者是肾脏——肾脏在脊柱两侧,一高一低,挨上一枪生不如死。要是你看过《沙家浜》,那里的郭建光就是这么拿枪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位不要迷信打脑袋,国造64小砸炮曾经出现过抵住脑门甚至太阳穴射击而打不死人的恶劣战例。
在警匪双方短兵相接的CQB(Close Quaters Battles,近距离街巷作战),千篇一律的情况是,枪匪总被特警重重包围在房间里,接下来就是喊话,然后强攻,还往往伴有瓦斯罐,歹徒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射击,最终被收拾。这里可以披露一个最基本的战术动作:破门之前,警察一方往往喜欢在门外地上平躺一个人,门一旦攻破,他就面朝门里射击,歹徒仓惶应战,往往是平射,因此不能击中他。而在真正的在战术演练时,扮演匪徒的蓝军往往要事先侦查好那条路线比较容易逃跑。在警察(红军)准备破门时,拿捏好时间,毫不犹豫地掏出国造**(或者仿**)隔着门板对这门外一米左右地面猛射一阵——这时候**穿透力强的优点将大大显现出来——效果也许比黄昌兵的1911还要好。切记要多开几枪,因为这个时候地下的警察往往穿着厚厚的防弹衣,国造小砸炮是打不死他的,只能依靠巨大的冲击力撞的他一时动弹不得。你要是看过张国荣演的《枪王》就知道,这个叫:Double Tap!
末路
“末路”乃是白宝山案件相关影视作品的名字,但是总以为最后白犯在家中落网的情节不够扣人心弦——不过事实是事实,影视是影视,这点要分清。从纯粹的影视角度讲,大家一眼喜欢看的是警方强攻,打的热闹好看,但是兄弟我心理阴暗,我最喜欢看的是警方的狙击手把罪犯可恶的脑袋套在枪瞄的十字架里——one shot one kill。(这里需要插嘴,真正的狙击准镜并不是电影里那么一个十字叉那么简单,还有测距,风向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导演估计大家不感兴趣,给省略掉了) 匪徒在在劫持人质的时候,时间拖得越长,遭到狙击手关注的可能性越大。其实从战术角度来看,双方都应该做的一件事是事先一定侦察好地形,狙击手要找出适合自己隐藏的找位置(狙击点),可能遭到冷枪的匪徒则要千方百计找到对方狙击手可能出现的位置和射击盲点,最大可能用人质掩护自己——需要指出的是,国产电视剧喜欢渲染狙击手打眉心,其实正确的目标应该是颈椎,通过破坏神经系统才能使人最快失能,在他射中你那短短的一瞬间,你连扣动扳机射杀人质的时间都没有。针对狙击手的暗算,很多匪徒开始使用松发式炸弹,一撒手就爆炸(边上往往堆放大量炸药,或者干脆藏在加油站),狙击手便不能轻举妄动——这里需要插一句,很多手雷从理论上讲,拉下保险销就可以充当松发式炸弹,但是因为结构的原因和当事人的紧张心情,这种东西最好不要尝试——切记切记,幸勿自误。
而在狙击手被难住之后,就该特战小队偷袭了——这里说个八个卦,早年我国的反恐作战,军队很少正式介入,一般情况,武警机动师已经足以应付可,40火箭筒可以对付,上155加榴炮就显得多余了。但是自从911事件之后,我国反恐作战策略有了重大调整,军队,尤其是各军区的特种大队开始正式介入反恐作战中来(以前大概是属于帮忙性质),一般来说,匪徒什么时候你要是看见偷袭的黑衣人从天而降,手里拿的不是81和79而是95突击步枪,那么就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同时做好死而后已的准备——你的对手很可能是久负盛名而又神秘兮兮的中国陆军特种部队。
虽然在我国,特种部队介入的城市反恐作战还基本没有,但是还是需要说明一个情况:一次良好的劫持有可能帮助匪徒顺利地拿到赎金走人,也有可能帮助你从100个追杀的黑帮人士中脱困,但是必须记住的一点是,自本朝开国以来五十余年,大小人质劫持案件成千上万,军警一方好像就从来没有对匪徒妥协过,因此,兄弟多嘴一句:
“青春一去不复返,还细想想;认清此时与此地,切莫执迷”。 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为了避免走上最终的末路,作为匪的最高境界就是——从良。
杀人不见血
有一个著名的推理题目说的是某女谋杀亲夫,警察死活找不到凶器。你可能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答案了,凶器要么是一根大冰棍事后融化了,要么就是一根大骨头事后被凶手炖了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凶手使用这两样钝器杀人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钝器击人重在穿透性,冰棍,骨头(整块冰冻大排除外)在横向受力时太容易发生断裂了,不能施以足够的打击力。 去年3月的时候,国内某搏击杂志刊登了一套平民防身锤法,正是基于国内实行刀具管制,良民急需一件趁手的兵器对付持械歹徒的背景推出的,在推荐理由上,编者隆重提出了锤子平日里杀机隐藏,而关键时刻又具有极强的穿透力这一优点——令人颇感意外的是,正好就是在这期杂志出刊的那个月,堪称锤杀界第一人的小马同学的通缉令开始出现在了大街小巷。“石工锤”一词以前所未有的知名度传遍全国。
如果当时媒体所言不差,小马对暴力,侦破等项目兴趣比较大,那么从技术上看,马加爵当初选择石工锤作为作案工具还是颇见功底的。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当年名动天下的一代悍匪白宝山最初的两起杀人案所用的工具就是锤子。那是80年代白某赶上严打去新疆搬砖,坐牢时和两人发生口角,于是趁外出放羊之机在小帐篷边上挖好两米左右的坑,然后突使杀机,用锤子把牢友砸死然后把尸体竖着埋起来。如此反复杀了两人,毁尸灭迹,管教干部一直以为是两人越狱潜逃了,直到若干年后白某事发这个事情才被交代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案子中,白宝山第一次杀人没有见血,属于成功地运用了锤子的特点,而第二次作案时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手法,一锤下去鲜血喷溅。现场那些血点虽然在当时没有被立即发现,但是在日后定案时却成为了重要的证据。
小马的案子里,藏尸柜中充分延续了锤杀的隐蔽特点,使他被发现的时间大大推迟。但是他也正是败在了这一点上,恐怖可以隐藏一时,但不可能就此湮灭,柜中四具尸体一旦被发现,引起的爆炸效应惊天,案子不被侦破的话,所有的警察都没法交代。而且在犯罪角度来看,尸体的保存也不是无懈可击,凶手还可以进一步做工作,比如使用盐推迟尸体腐败,延长逃跑时间。当然,所有一切只能延缓,而最终不能逃避惩罚。这一点,不论时间,手法,地域,是在犯罪之初就已经注定了的。
胶片里的刀光
邻校放露天电影,是著名怪胎导演昆汀塔仑蒂诺的新作《杀死比尔》。我同学听人推荐去看,结果中了毒,回来以后一边讲述剧情一边不停地双手来回比划,邪恶的眼神里露出想把我一刀两段的意思。这个时候我心里有点高兴,幸亏《骇客帝国2》早就过去了,否则他要学习莫菲斯挥拿**刀劈开一辆小轿车那还真是麻烦。 后来我自习看了《杀死比尔》里边昆导演给演员们安排的**刀,结论是确实很不错,居然还有花纹钢的,不过反光太厉害,不够内敛,肯定不是顶级地大马士革花纹钢,最多是折叠花纹钢而已了。层层煅打之后放在酸液里泡一泡,再抛光,花纹就出来了。这样的一把刀在国内的生活条件下制作,大概需要人民币2000块,差不多刚好是央视超级无敌著名的武侠洪篇巨著《笑傲江湖》里嵩山派一把道具剑的价格。记得当年这些道具的昂贵造价是着实让该剧制片张纪中先生得意了一把,要是让这两把价钱相当东西对着砍一下的话,国产的嵩山宝剑虎背熊腰未必就能吃亏。只是这样未经处理的东西在真正刀匠的眼里,不过就是一根铁棒了。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我国传统武术的博大精深,所谓练到深处,飞花摘叶即可伤人,无需再依仗器具之利矣。
不过以上道理也不一定是完全成立的,君不见所有武侠小说里的江湖豪客君对宝刀宝剑趋之若骛,武功很烂的人如果得一把宝刀就会抵得上二十年苦功(但是一般情况下往往是枉送性命),比如《江湖大风暴》里的陈小春,本来是很烂的小角色,后来那了印刷厂的工具钢制作的砍刀,很轻易地就把当年骑在他头上作威作福的对手砍得魂飞魄散。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陈小春他们用的砍刀原料是工具用锋钢,硬度很高可以达到HRC 64度以上,大大高出一般的菜刀西瓜刀和地摊货砍刀,可这种钢材韧性不好,容易崩口(电影里在做说他们做线切割,打磨的时候没有进行退火),一刀断铁是导演夸张了的。后来《刀手》里的蛊惑仔们砍人果然就用上了库克瑞小狗腿。很遗憾的是他们品牌意识不强,手里的家伙寒光闪闪威风凛凛,上面还开了几个洞来配重--显然不是出自名厂手笔,倒像是广东某地生产的地摊货。(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没看过冷钢测试光盘的朋友是无法想象名厂砍刀是怎么锋利的,那里的一个美国胖子先生楞是拿一把四十多公分的大砍刀把手臂粗的尼龙绳凌空一刀砍断)
当然,那些都是街上的混混教训人的。好比电影《纽约黑帮》里那些DIY的家伙,什么砍刀、剔骨刀、斧头、钉锤、铁抓......很多中世纪冷兵器都登场了,械斗场面十分之宏大,但是往往血流满地就是死不了人(当然,这里要排除钉锤等重兵器)。所以我认为电影里最厉害的冷兵器还是《中南海保镖》里白脸专业户倪星拿的那支三棱黑刺。根据我的观察,那是一支被他DIY过的制式装备(上边那四个精美的刻字:“保家卫国”一定是导演的发挥,否则激光刻字的成本在军刺来说就太高了)--他往俄国货莫辛纳甘三棱黑刺的套筒里塞了一个木把,虽然是个歪的,但仍然是隔板杀人无坚不摧,捅谁一下谁的血就顺着三道血槽往外飞奔,几分钟就没救。这个“要你命3000”有一个中国版本,那就是53步骑枪上的黑刺,(53黑刺四棱的,枪本身是仿的苏联44式骑枪,作为我国第一支制式步枪,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威力巨大,很多用过的民兵兄弟都知道)3年后,增强版出现,那就是著名的56半三棱刺,磷化处理表面惨白的光代替了53的烤蓝。冶炼时出于金属性质的需要加入了一定量的砷(成品军刺是无毒的),这个工艺又为对越自卫反击战后,江湖上流传出的种种“军刺浸泡过毒素”之类传说打下了深厚的谣言基础。
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孟京辉在他改编的话剧里提出过一个问题:在米兰的大街上用不用带刀自卫。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昆亭塔伦蒂诺在《低俗小说》里给了我们一个更严酷的思考:神气活现的黑社会杀手约翰•屈伏塔在猎物家蹲守期间内急,上厕所的时候只拿了本书(看封皮我猜是本毛书)而把枪落在了厨房,结果被回家的猎物布鲁斯威利拿到,一阵扫射,屈伏塔被他在马桶上干掉了。很明显,这就是导演向我们提问了: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2001年著名歹徒张君被抓获的时候,坊间小报突然冒出大量相关小道消息,其中有一条就是说张犯爱枪如命,洗澡拉屎都要带一支在身边。对此,我个人的感觉是,这一方面说明了张犯的狡猾,另外也不排除他是看过《低俗小说》,并且从中受到启发。
我的一个朋友(是个良民)自幼体弱多病,唯一的嗜好是上厕所时带一本书看。当年没有马桶的时候,他经常把卡夫卡里尔克的小册子掉进粪坑,损失惨重。后来为了降低成本,开始改看《参考消息》,虽然后来用上了马桶,掉书风险大大降低,这个习惯却一直保持了下来。自从发生华盛顿连环枪击案以后,我再去他家厕所参观,发现以前放报纸的架子上现在摆的是一堆《兵器知识》之类的杂志。
报上的调查说,现在的美国,人均占有一支以上的枪,而在中国,电话的普及率都没有这么高。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现在美国人正在努力地把枪普及到伸手可及的位置:走廊,车库,卧室,厨房,厕所,如此等等。以便某个著名广告里的场景一样:一个瘦猴般的中年眼镜男子坐在马桶上面看报纸,突然冲进来一个五大三粗的武装歹徒,眼镜男子随手从卫生纸篓里抽出一把“沙漠之鹰”将歹徒打倒,然后吹吹枪口,说出那句经典台词:“小莉埃……”
早在200多年前,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努力推动枪支弹药的生产,在1776年主持会议,他又为宾夕法尼亚起草法律,确认了武器的所有权。此后一段时间内,枪支在美国逐渐由不大趁手的兵器(早期的火枪根本不如斧头弓箭好用)转变为高贵身份的象征,进而演变成男人的标志。直到今天,它已经成为一种代表着自由与开拓的文化象征深深植根于美国人的心中。尽管自华盛顿连环枪击案后,美国舆论要求禁枪的呼声很高,但很有可能是喊喊就罢了,其他的不说,但是军火商支援布什总统的竞选赞助,那么大一笔款子哪能白给了呢?
大概是在97年的时候,阿尔巴尼亚社会动荡,一不小心国家军火库遭人抢了,大量军火外流。致使该地区一度成为世界各地非法武装采购武器的批发市常由于家伙太多压了货,价钱也一度达到历史最低点――AK47单价只卖到30美元。其直接后果就是对原有的国际军火黑市造成了致命的冲击,另一方面又重新洗牌,诞生了一个新的国际军火黑市。
97年被劫的那批枪中有很大一部分被俄罗斯的车臣非法武装买去了,后来发生在莫斯科附近的人质事件中,保不齐就有当初的阿尔巴尼亚枪支参与。
枪支的流动造就了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倒垃圾,加汽油会被人莫名其妙地打狙击,看歌剧会被人绑架。照这个趋势下去,很难保证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不会在马桶上检查子弹夹。
还是在《低俗小说》里,一个小角色拿一把左轮在厕所里埋伏,结果他出其不意地杀出来,瞬间浪费掉六颗子弹却无一建功,紧接着他被人打死。你应该知道这是昆亭塔伦蒂诺再度提醒我们:上厕所要带枪,而且要把枪法练好。
快使用双节棍
曾经有学习武术的兄弟和我谈起双节棍,当时他以充满不屑口气地指出,这玩艺属于外门兵器,不可用于堂堂之阵。换句话说,在中国古代打仗会比较复杂,需要遵守礼仪,大刀,长枪,双股剑才是王道――刀为百兵之王,枪为百兵之贼,剑为百兵之君――你要是拿个狼牙棒出来打赢了都不光彩。 再话说当年宋太祖赵匡胤出来混的时候,上阵使的是一根盘龙大棍(作者按:棍为百兵之祖,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血统),有一回不小心被敌人打断了,太祖爷发挥他的创造性思维,用绳子把一长一短两节棍子连起来――上阵挥舞开来那是柔中带刚所向披靡。于是,这种哨棒就在民间流传下来,多年后又和菲律宾武术界发生了一二瓜葛,最终演化成了李小龙手里的外门兵刃双节棍。如果你碰巧读过鲁迅你就知道,这是一个典型的“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悲惨事情。
再说那那双节棍,挥舞开来棍头有千均之力,打架时开瓢性能不弱于板砖,再加之造型猥琐不引人注意,方便携带且善破刀剑,逐渐成为街斗利器――业内传说李小龙电影《猛龙过江》在英国被禁播就是因为英国绅士们受不了片中唐龙使用双节棍的凌厉镜头――买嘎的,他们真的如此善良,也真难为1840年有人能忍受风浪颠簸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搞鸦片战争了。
关于这个兵器的威力,有个著名的报告。说是警方曾经作过统计,在多年的街头争霸中,致死率最高的兵器是手枪(这是犯罪学角度的统计,若是在冷兵器的范畴看,这是纯属打岔);然后是匕首――武林高手说:顺着胸口往上,一捅就到心脏;第三就是双节棍――哼哼哈嘿――说实话,我都有点不相信。统计报告说,凶残的小流氓使用双节棍中间的链条绞杀对手的脖子,被勒上就玩完。这显然已经是在李小龙双节棍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飞跃,但是我还是觉得,单纯是勒脖子,臭名昭著的西班牙绞索――The Garrotte(看过《教父》没有,里边的冷血猛男兼头号衰人卢卡布拉西就是被西班牙绞索勒死的)可能更加顺手。
当年李小龙威风犹在的时候,美国的警察曾经装备过一段时间的双节棍――棍体是两根30CM的六棱角钢,用12CM的尼龙绳连接,标准的双节棍形制。后来大概是因为天天在腰带上挂两根沉重的钢锭受不了,没多久就取消了。这些年他们已经装备了由三根冷拔钢管套在一起组成的ASP伸缩警棍,远看像得了甲亢的折叠伞骨,甩开一看才知道是根半米长的铁棍。新近的港片《冲锋陷阵》里,陈亦讯就是用它教育小流氓的,这个家伙比较类似于教鞭,警察叔叔拿在手里教育不良少年,看起来可是比双节棍要正式多了。
小提琴盒里的枪
有一个著名的笑话,说是一群学生正在练习小提琴,其中一个学生打开了小提琴盒,发现里面有一支冲锋枪。他惊叫“糟糕,我爸爸拿着我的小提琴上银行去了。”这个笑话一方面告诉我们行动要胆大心细,另一方面暗示了那个小孩的爸爸可能是个黑手党分子。因为在1929年,由美国黑帮历史上旗帜性人物卡彭导演的著名的“情人节大屠杀”里(有个电影《The St.Valentine'sDay Massacre》就是反应这个事情的),黑手党分子就把汤姆森M1928A1式冲锋枪锯掉了枪托放进小提琴盒子里携行的。该枪事后也被称为“芝加哥小提琴”,为世人所熟知。(看过《教父》没有,大儿子桑尼就是被人用汤姆森M1928打成蜂窝煤的)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一个案例却是来自苏联。1988年三八妇女节那天,住在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的一个音乐之家老少11口,举家上阵,劫持了一加飞往列宁格勒的图154,希望藉此外逃伦敦(为什么不是维也纳)。据说动机是该家庭爵士乐队曾经在事发前旅日演出,被资本主义的灯红酒绿迷惑,回国后变卖家产,携带两支短枪,塞到琴盒里开始了犯罪之旅。
该劫机家庭的母亲奥韦奇金太太有11个孩子,被苏联政 府授予“英雄母亲”(苏联人少啊,鼓励多生)称号,四处演出,7个儿子还在伊尔库茨克文化宫担任固定演员。这么打的名望之下,机场安检人员放松了警惕,热情地招呼,草草地检查,让家庭劫机团伙顺利登机。
苏联方面对知识分子的拼命精神缺乏应有的警惕。在飞机被劫持后的谈判中,大胆“晃点”了劫机家庭,骗人家说先在列宁格勒加油,然后转飞西方自由世界。结果却让飞机降落在某军用机场,然后大胆派兵包抄。空姐配合士兵,在飞机上吸引劫机家庭注意力。结果知识分子敏锐的观察力使得政 府的诡计破了产。来自音乐之家的劫机犯们发现受骗,自尊心遭受极大伤害,情绪开始波动起伏。反劫机突击队趁机发起强攻,双方在机舱内短兵相接。结果知识分子毕竟没受过什么恐怖活动训练,自身五死二伤,但是顺便也打死了空姐和乘客四人垫背,突击队员无一伤亡。值得说明的是,死的五个劫机犯里有两个都是自杀的。
这个事情在彻底扭转了某些人脑子里关于知识分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恶劣印象。大概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电视剧里的坏蛋开始由传统的体态剽悍络腮胡子向文质彬彬金丝眼睛过渡。但是值得说明的是这个教训并没有让苏联政 府变得聪明些。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他们还是忽视了来自国内的声音,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声音。结果,三年后,就发生了著名的八一九。当然,那次运动不是知识分子造的反。真正运动起来,还得坦克上。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姜文的《寻枪》似乎起了一个负面的作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和一些觉悟比较一般的朋友们互相开玩笑,打招呼时充满了低级趣味:“你的枪丢了吗?”这里的“枪”指的身体某个部位,真正别在腰里的铁家伙,我们谁都没有。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很多配枪的警察朋友往往不喜欢带枪——主要是怕丢,根据公安系统的管理制度,丢了枪就要背处分,找回来处分撤销。要是在找回来之前失枪惹了祸,失主的麻烦就大了。根据这个情况,要是你哪天看见某警察没事别着把枪到处威风,那么你就基本可以判断他就是新警察了——用鲁迅先生的话讲,“这简直是一定的。”
基于以上因素,眼下能看到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最离奇的一个状况是自90年代初白宝山杀害哨兵夺取步枪一案发生后,我发现好多岗哨也就撤下了步枪换上了警棍——这下安全了,大概没有哪个匪会对橡胶警棍感兴趣。
在这么一个形式下,很多朋友也许忘记了,早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我国的枪支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很多基层单位的保卫系统都配备有强大的火力,大量人员带着家伙威风,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枪支管理带来了难题。我一个同学的老爸当年在某单位保卫部门任职,有一次和单位业务员一同携带一皮箱的公款到外地出差,结果住店时被同屋的两个坏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间),夜里两坏蛋双双掏出匕首,意欲行凶劫财。不曾想我那同学的老爸机警得很,早就有了预备——这里可以披露一个战术动作:将“**”上膛,用手轻压扳机,大拇指扳住击锤向前轻放。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出枪,用手扳开击锤就可以射击了,这样可以省下一个拉套筒上膛的动作,关键时刻可以抢占先机决定生死。(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状态下的手枪极不安全,很可能因为击锤被挂开而走火,只能用于紧急时刻,日常携行时要万万杜绝之)
再回头说那两位贼人,双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业务员带一把,我那同学的老爸是双枪,用子现在的话说,那是“酷毙了”),不禁骇然——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带两支“**”的警察,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来历,还以为是遇上了“二王”一类的流窜悍匪,吓得跪地求饶,请前辈原谅。
上面这个故事有着戏剧性的转机,却没有一个光彩的结尾——我那同学的老爸做烂好人,得饶人处且饶人把两个贼人放走了,未能有力的打击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沈阳“吕海鹰杀人案”中就有一位群众十分了得:当时歹徒吕海鹰正在袭警夺枪,被路过的一群众发现,这位群众大概是个新上任的保卫干事之类,身上正好带着一把枪在威风。赶巧遇上了歹人,于是掏枪就打,异常神勇地将歹徒击伤,并最终将其抓获。
另据朋友描述,当年的民间火力强大到颠峰状态时,曾经见过工厂保卫部门押送货物,一出去就是几十号人,大卡车上架56班用机枪,人手一把56冲,坏蛋看见了简直要闻风丧胆——因为那太像严打时的游街了。只是这样牛逼的场面和我上边讲的那种故事,随着我国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后估计是再也不可能发生了。兄弟我一面感叹治安形式好转,另一面不免还是从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遗憾,正是: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岂在多杀伤
大约是在七十年代中期,**东京闹失去曾经发生过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子。这个案子的厉害之处就是在于劫匪仅仅凭借一支仿真玩具手枪和一个妇女用的防身辣椒喷雾就搞定了银行押运人员,而且成功逃脱,并至今逍遥法外,确实做到了“一枪不发,尽得风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这个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给我们很大启示:当面对良民的时候,匪徒手中的枪支,最大的作用也许是在威慑,而非杀伤。当年轰动一时的“千岛湖劫杀台胞”案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歹徒从开始作案到最后杀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联发”只是起了一个威慑的作用。只是这个智慧型的作案思路未能一直保持下来,令人有点遗憾。根据报道,近十年来各地涌现的绝大多数匪徒基本都是掏枪就打的冲动类型,连一个小小的持刀蟊贼,最终都要搞出命案来,走入了“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的怪圈。想想帅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罗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唉。
其实在很多香港烂片里,都有过实战中使用仿真玩具手枪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扬,又比如《顺流逆流》里的谢霆锋——这两位是艺高人胆大,除了他们这种,还有的是被动使用的,运气比较衰,比如《中南海保镖》里的郑则士。只是这些香港导演的思路完全没有放开,未能充分开发玩具手枪的潜能,雷宇扬拿玩具BB枪的同时还必须掂着一只真家伙压阵,谢霆锋拿着仿真GLOCK的时候就被人追着屁股打,胖子郑则士更不必说了,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适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枪战里,他是拿错了玩具枪,差点被匪一枪打死。
反过头来,我们这边在几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范例,《小兵张嘎》里的桥段人人皆知,张嘎子同志从来就是用木头家伙缴获敌人的真家伙的。相反,在众多战争影片中,打红了眼,愤然摔下帽子抱起机关枪突突突的家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弹在胸口钻出几个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作战主导思想就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从来就是以多打少,迂回包抄之类的干活。需要注意的是,和当年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悍然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你能说强大的秦帝国迅速垮掉和这次残暴的行为没有一点关系?)不同的是,即使是在当时那样一种情况下,被煮了“夹生饭”的国军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编入了我军的队伍。辽沈战役时有个故事,说是解放军的担架队正抬着一个炮兵伤员往后撤,突然抬担架的民工发现自己抬的竟然是个国军,乃大怒,欲拳脚相向,吓得受伤的“国军”急忙解释:我投降啦,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刚才正调转了炮口帮解放军打蒋军呢!
想当年,毛主席的军事才能独步海内,“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的级别,可这位军事天才,却几乎一生没有沾过抢(除了当年井冈山回师,挎过几天盒子炮),当年在山里遇到土匪,眼看要糟糕,还是被贺子珍手持双枪及时赶来,将他救下。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指点江山,“又恰像台风扫寰宇”。当年在被在他的指挥下被扫掉的整编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也算是一代名将,年轻时就有抢杀老婆的凶悍行径,可是到了后来,一样被灭掉,只剩下当年的配枪S&W左轮依旧银光闪闪,摆在军博里作为战利品供人参观,徒增伤感而已,正是: “万里长城今犹在,又有谁见秦始皇。”
警棍的传说
王小波的《青铜时代》里提过古代狱卒曾经使用过一种“驴鸡巴棒”的家伙修理囚犯,作用大概类似今天的警棍。不过根据王某人的一贯风格,这个玩意十有八九是他杜撰的,列位看官不必当真,但是时代的进步带动警棍的发展却是王二没有料到的——就在上个月,石家庄警方推出了一种长达一米半的巨大震暴警棍,上阵时须得二人合使,倒是有几分当年倭寇打仗时所用野太刀的影子,不论是其口径还是威力,均远非古代狱卒所使的小棒子可比,歹徒挨上一下没准脊梁骨都得被砸断,端地利害。 在我国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保卫系统比较发达,每个单位都有一批警械(甚至包括大量枪支),兄弟我那会还很小,喜欢假装天真地往保卫科窜,把他们的家伙玩了个遍(枪除外),那会最喜欢玩的是手铐和保险柜,因为科技含量高;最不喜欢玩的就是警棍,一根棒棒,屁意思没有。
扭转我看法的是某天夜里闹小偷,我被窗外的喊声叫醒,探头一看,只见数条保卫科的身影在追捕一条大汉。保卫科的哥哥们大概是平日疏于训练,眼看着距离越拉越大,贼人就要溜走,危机关头冲在后经警哥哥奋起神威,将手中的警棍掷出,命中歹人腿窝,歹人双腿一弯扑通跌倒,乃束手就擒。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跑到保卫科参观。那时歹人已经移交公安机关了,只剩下经警叔叔大力吹牛擒贼经历。我要过昨夜立功的那根警棍,仔细研究了一通,发现其结构是粗壮的弹簧外裹橡胶,以弹性增加打击力,十分了得。当时就起了据为己有的心思,可是经警哥哥警惕性很强,完全破灭了我的不良动机。
多年以后,我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国营764厂的产品清单,才发现国营大厂后来出产的棍子大多没有了当初的复杂工艺。想当年杂七杂八的品牌警棍充斥市场,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设计也不乏创意,除了我童年看到的弹簧棍,据说还有一种灌了水银的厉害玩意,具体实用报告没听人提起过,但是完全可以想象——砸在人头上,接下去一定就是扑通一声,人像木头一样被K.O。
不过水银警棍还不是最厉害的。以前抢劫银行不是很疯狂时候,银行保卫的一种重要武器就是天津764厂的一种狼牙警棍(后来歹人的武器先进,狼牙棒吃不住就换上霰弹枪了)——厂家编号是7608,此棍全钢打造,浑身上下布满短钢钉,危机时刻还可以临时加上长钉,人若是挨上一下定是遍体鳞伤,威猛无比。兄弟多次去银行取钱时就盯着这个家伙看,看得多了反倒是保安哥哥不自在,干脆把棍子藏到背后不给我看了。
但是凡是有利必有弊,狼牙警棍最大的问题就是携行性差。现在国内多个城市警察配备的三节伸缩警棍是仿造的美国ASP战术警棍。这个家伙别在屁股后边不显眼,虽然威力不俗,但是和犯罪分子敌对时总是少了那么点威慑力,有个美国人考文(著名刀具MOD DOG的制造商)就曾经自己动手,在ASP战术警棍的棍头加了一圈钢钉,这可以说是威慑力与便携性的完美结合了。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折刀篇
80年代早期,确切地说是在83年严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习惯随身揣一把小折刀。现在来,他们当时追求的也许仅仅就是个携带方便,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一语不合拔刀相向而最终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这种小家伙。 当年的折叠小刀,展开不过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带在身上不仅毫不起眼,对于混混来说,简直还有点气势不足——《鳄鱼邓迪》里有个拦路抢劫的小混混就因为刀子小了,反而被受害人邓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斗殴时身负重任的“先锋”(有些地方称作“头炮”的)一般都是揣着一大一小两把刀的。同样的道理体现在**武士腰边一长一短两把刀上,他们叫做居合(拔刀术),两军交战时长刀被困住或者脱手,这时非常卑鄙地突然抽出短刀,向对方痛下黑手。明末官军和倭寇交战,就在这个项目上吃了大亏。
从这个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仅仅是气势,而隐藏的杀机一旦显露,则会给对手留下更加深刻地印象。有个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里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事实非常令他们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菜刀队”,24条大汉半年多时间作案18起,致伤17人却无一死亡(按,仅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不是替菜刀队惋惜,读者明鉴),菜刀威力之差可见一斑,唯大凶器论者可以休矣。而同样是在80年代初,广州一位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的解放军退伍侦查兵,就因为见义勇为而被流氓团伙用匕首捅死。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今天,我很还常常可以从法制节目中看到那些身负命案的凶器多是匕首短兵——砍刀一类多是流氓团伙收保护费时吓唬老百姓的。
针对当年的治安情况,公安系统还装备过一种推拉式警用匕首,这种东西非常类似于后来广为流传的直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TF “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个嵌着蓝盾标志的帽子——对于这个笨拙而多余的“安全设计”,我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不理解,一直到现在——在我的印象里,这批推拉式警匕后来正是因为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双重欠缺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它对手的匪用直跳却很受欢迎,而且当年因为货源紧俏,团伙内身份比较低的小喽罗是没有资格使用它的——他们一般是用侧跳或者背锁折刀,而后者纵凶悍如BUCK110者(参见《杀死比尔》乌玛用来割断医生脚筋的那把刀),终究无法摆脱一般人眼里水果刀的恶劣形象。
关于直跳的案例,多数大同小异。我知道的一个是某学生团伙的头头有次和人发生矛盾,随手抽出直跳指向对方胸部,出刀同时顶出推刀钮——于是正中心脏一刀毙命。我相信这个故事要是隐去时间地点等等一切背景,和你听过的大概就是一个样。
而有所不同的是我那个故事还有续集,话说那个携带直跳弹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后,那个地区出现了一个穿着牛仔短裤的新老大,该老大学过武术,当过兵,还进过监狱,实战经验丰富得不象话。他的腰里挂的却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武术用品商店里买来后开了锋的双刃短剑。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直刀篇
我有一位长相类似刘青云的校友,某次潜入伟大的首都,日日在潘家园一带流连,于漫天的假货之中找到了一把残缺的**30式刺刀,花了100块钱毅然买下。 再说那30式刺刀,乃是**军国主义利爪,早年频繁现身于革命战争影片之中,时常挑着膏药旗进村扫荡,经常用于杀害村民,令人印象深刻。我那校友的30刺到手时已然是残破不堪了,更为严重的是因为它已经被锯掉了护手钩和套火环,如果再取下钢鞘,那么基本就看不出那是一把刺刀了。
根据他时候的分析,这把刀之所以被锯掉护手钩和套火环这些牵绊而保持了棒状的简单外形,完全是因为文化大革命时期为了适应当时的武斗形式而做的改动——当年武斗不比**鬼子拿着38大盖拼刺,还要勾挂对方兵器。武斗往往是近身肉搏,一刀定生死,出刀一定要快。平时刀插在身上,遇上敌人突然要往外拔,那些牵牵绊绊的护手钩套火环往往会挂住衣服酿成大祸——也许在当时不会有人想到,多年之后世界各国设计军警枪械时都要考虑到这一点:手枪必须具有流畅的外形以保证出枪速度。
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武斗,一直到83严打之前,军刺就一直活跃在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手里。由于我国对制式装备的严格管理,我军装备的56刺则很少流出,小坏蛋们手里的也多是侵华日军遗留的30刺。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后来的刺刀设计目的都已经发生了转移,冷兵格斗功能多不如半米多长的30刺。你要是见过56刺就能知道,这些折叠刺刀完全没有可以拿捏的地方,即使是扁刺也放弃了劈砍的功能和棱刺一样没有了刃,远不如30刺可砸可砍来得顺手。(这里需要插一句嘴,56式棱刺在越南战场上和苏式AK扁刺拼刺时未能发挥出想象中的优势,让人严重失望)
不过,尽管是非制式装备的30刺,在当年也不是人人能够搞到。于是在这种大环境的召唤下,江湖上又涌现出了各式各样古怪的兵器,水管叉,自行车锁,武术表演用短剑,螺丝起子等等,其中又以终极武器三棱刮刀为最。
那三棱刮刀模样凶狠,而且通体覆以黑漆防锈——在这一点上,它和战术刀具的战术涂层(主要是防反光暴露目标,兼顾防锈)不谋而合。更加要命的是,这个家伙是一个尖尖的锥头,远比56式棱刺的“T”形头来得凌厉——我甚至怀疑后来设计的63式棱刺是否就收了三棱刮刀的启发——而且三条锋线锋锐绝伦(比63还要厉害得多),锋钢刀体本来就是用于刮削金属的,在硬度上完全可以笑傲大多数刀具,堪称是一代名器,武林至尊。直插在自行车把手上,晃晃荡荡,杀气凛凛,敌人望风而逃。
正是因为三棱刮刀的凶猛,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它在刀具管制条例里都是作为重点的一项被单独提出强调的。不过在后来的刮刀生产上,好像厂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有意弱化了刀体与刀柄的连接部位,刀体轻轻一抽就从刀柄之中脱出,强度大打折扣,已经不再是一件合格的凶器了。
“丢枪”的故事
兄弟我小时候为了买玩具手枪,曾于午睡时偷偷翻过我妈的衣兜,盗得小面额人民币若干,在学校门口小贩处货手拉机一把(多年后想来,大概是一把M1911),放学时“黑枪”无处隐藏,乃寄放同学处,结果第二天一来同学就说我的枪给搞丢了,气得我数月不和他说话。 这个事情告诉我了一个道理,枪不能乱放,否则就有失踪的危险。玩具手枪是一回事,真枪也差不多。我有一同学的舅父当年乃是某大型国企的保卫干部,此人仗义疏财,唯有一个酒后无德的缺点
具体说就是爱撒酒疯,常常是在眼花耳热后从保险柜里掏出六 四配枪,对着天花板打上几发助兴。后来这个毛病终于惹了祸,又一回他带着家伙和朋友在外喝酒,喝完后出来,被小风一吹,觉得酒劲上来了。这时他还有点清醒,掏出配枪递给了旁边的朋友:“我喝多了,你帮我保管,明天我去找你拿”……
这个事情的悲惨结局你大概能猜到,当时那个朋友醉醺醺的,两个醉汉来回谦让,第二天就发现那只枪丢了——事后该保卫干部发疯似的掘地三尺找枪,终于没找着。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为了避免大意失枪的事故发生,在相关人员配枪之时都是配发了一根枪纲,让枪和裤腰带捆在一起的。开始是牛皮的,后来换成了尼龙绳。可是很多人觉得这个东西麻烦,最后都拿去穿钥匙了。2004年年初的时候,西安某押运员就因为忘了系这个小玩意,丢了一只六 四,后来悬赏10000元寻枪,结果还比较幸运,枪被人送回了。
当然,枪纲一类都还是细节。枪在警察手里,不光是自己的作战武器,更重要的是武器一旦落在罪犯手里,天知道会出什么事。于是为了护枪,就发生了许多悲壮的故事。90年的时候,辽宁省一乡镇派出所里出过一位二级英模蒋德国。他是一位快要退休的老警察(出事那一年他48岁),夜里出任务,遇上两名歹徒袭警夺枪,老警察和两名年轻力壮的歹徒搏斗时枪卡了壳,紧急关头,为了避免枪支落入歹徒手里,他没有交枪投降,甚至没有花时间推出卡住的子弹,而是作出了一个悲壮的决定: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枪扔入草丛中。歹徒在黑暗中寻枪不到,恼羞成怒,刺了他13刀,刀刀致命。
2004年的8月,更疯狂的一伙匪徒在重庆最繁华的解放碑步行街上袭警夺枪,大概是受了世界上恐怖主义的风潮影响,他们在敲翻警察,撤离现场时,竟然还扔出了一颗冒着烟的土制炸弹,被袭巡警担心炸弹伤人,勇敢地压在了炸弹上。不久后,三名歹徒杭州落网,而警察的运气也不太差:当时炸弹没有爆炸。值得一提的是被枪走的那只枪,一个匪在围捕时用它自杀了,这个小家伙也算为他的原主人报了仇。
板砖破武术,板砖破手枪
中国民间武术博大精深,其中不乏叉眼,掏档,戳喉结,打后脑,反关节等实战意义极强的绝技杀着,民间说法叫“黑着”。但所谓“黑中自有黑中手”,除了这些徒手格斗术外,我们也讲“善假于物”,使用黑着的人认为成大事不拘小节,倒不一定要拘泥于“君子”的虚名。 《许三观卖血记》里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小屁孩许三乐被人欺负后找哥哥许一乐替他出气。一乐听说对方实力不俗,在去决斗的路上捡了半块烂砖头。待走到敌人近前,抬眼看准对方的脑袋,也不多言就一砖头拍上去给人开了瓢。这就叫“好拳头抵不过烂砖头”,赖皮武术家有云:“板砖破武术,片刀破气功。”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种套路就背离了武学的本意——《陈真》里边有个**武术家说,打倒对手最好的方法不是武功,而是手枪。我认为这个话除了表达武术不是用来打人的意思之外,还充分暴露了这个小**对于手枪的无知和对其威力的过分夸大。“板砖破武术”的故事相比大家都听得多了,而“板砖破手枪”的天方夜谭想必大家是闻所未闻。
话说该天方夜谭发生的时间是在2003年11月9日,地点是在重庆市郊某镇。三名小偷潜入居民楼行窃被楼房住户发现,该市民立即报警,警方得信后,派遣两名民警持枪前往事发楼道封堵歹徒。三名歹徒一看逃不掉,躲在了楼道拐角处,抓起身边砖头向外投掷,企图以砖头作为火力掩护突围逃窜。民警发现了他们的企图,鸣枪示警,然后向楼道口射击,用火力封堵了歹徒的逃跑路线。然而好景不长,6发子弹很快打光,此时:“一歹徒突然高喊:‘子弹打完了,冲!’三歹徒随即挥舞猎刀呼啸而出,砍向挡在面前的民警。杜X X(民警)右手大拇指几乎被对剖开,左膝盖中了一刀,倒在楼道。民警杨X X左小臂被划出长长的一道口子,血流如注……三强盗冲出小院后,居民们听到一阵汽车发动机响起,强盗随即不见踪影。”(此段文字摘自《重庆日报》,假一赔十)
上述这个“板砖破手枪”的事情中,当事两位警察除了枪法令人遗憾之外,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英勇。问题在于面对砖头悍匪,警察打完了子弹确实比较无奈。根据报道描述,两位民警在被匪徒砍倒后,还和逃窜匪徒有过一段扔砖“交火”,但是同样遗憾没有建功——很明显这是投弹的功夫不行。想当年“军中枪王”李建军,枪法如神自不必说,投起手榴弹来,一扬手就是70米,即使换成板砖的话,也一定能砸得敌人抱头鼠窜。
乃知兵者是凶器
我们祖宗的教诲是:“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但是由于大多数男性心里的尚武精神,导致从万里长城到布达拉宫,国内众多旅游景点都喜欢出售一些银样腊枪头的刀剑做旅游纪念品。有朋友当年从少林寺门口购买广东阳江制造的西洋马刀,这就是尚武情结被奸商利用。这套伎俩传到好莱坞,被无良片商发扬光大,众多魔幻题材影片中造型古怪的西洋冷兵器都能吸引众热血男儿艳羡的目光。 在众多不专业的影片(如《魔戒》)中,冷兵器道具都是由美国联合刀具公司出品的。这个公司生产的刀具不用于执法部队,也不用于日常生活,生产它们仅仅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影视道具,给外行看热闹用的。但是也有富有专业精神的导演,在道具方面努力做了功课,这里需要表扬的是昆汀塔伦迪诺。在他的《杀死比尔》里边就出现了SOG公司的沙漠短剑S25――如果你玩过反恐精英的话,那里面的刀具就是SOG公司的另一款作品:S37。
关于SOG公司的来历,有个著名的段子。据说那是在越战时期,美军培植的一支南越特工队伍使用的刀具。他们惯用440系列不锈钢做刀,这种古老的钢材在现在看来可能显得不够MODERN,于是引入BG42赶时髦。可是落伍的印象已经深深形成了,反恐精英的最新几个版本里,刀具已经换用了STRIDER的定制手工刀――这是一把比很多枪都要贵的刀。基本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会使用这种刀具作为制式装备。
中国民间造刀多以汽车弹簧钢板为最,造出来的家伙虽然不如西方几个大公司血统纯正,但是实用绝对没问题。根据当年的江湖中人描述,80年代初小流氓打架斗殴还用过侵华日军遗留下来的30式刺刀。至于我军装备的56军刺,81军刺,乃至最新的95军刺,则由于管理严格,很少流失民间。我中学时代有一个同学的爷爷行伍出身,收藏有一支我国列装多年的65伞兵刀。棱骨双锋,刃上开有一个割绳钩,发出慑人的寒光。由于刀体上有一个倒钩,搏斗时可能会出现钩子挂住敌人肋骨导致武器脱手,因此该刀还有一个省掉割绳钩的版本,即侦察兵匕首,曾经在南疆的战场上伴随各大军区勇敢的侦察兵在茂密的丛林里和敌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而同样在越南茂密的丛林里,靠着造型简单的KA-BAR军刀砍树杀人的美军士兵恐怕不会想到,多年之后好莱坞的一部影片《THE HUNTER》里竟然会出现那样一把类似斧子的怪胎生存刀――TRACKER。如果硬要说这种刀和丛林生活有什么关系,那么我猜测TOPS公司用1095这种古老的钢材来制造这把“斧子”,也许正是为了向KA-BAR公司久经考验的USMC MARK2致敬
我最恨人用枪指着我的头
每个留在我们记忆深处的黑帮人物都有几句著名的台词,比如遇到了摆不平的事情,老教父会谦和地说“开一个他不能拒绝的价钱”,小教父修养稍微差点,会和人谈崩:“一毛也没有”,而到了港片里就彻底堕落了,往往是“信不信我一枪打爆你的头”之类赤裸裸的威胁,不过也正是这种粗俗的威胁,催生了《英雄本色》里一句著名的台词:“我最恨人用枪指着我的头”。类似小马哥这种惨痛的经历,在我幼年时,也曾经惨绝人寰地发生过。 那是在我小学的时候,几个臭小子路过某大学的操场,赶上一帮大一的学生仔军训休息(俺是89年进的小学,大学军训好像就是那年9月开始的,现在说的这个事情大概在92年,93年的样子),著名的56半自动步枪在地上摆了一溜,我们几个小孩凑上前去看,有一个大学生就跑过来轰我们。俺当时人还小,可带着一群小跟班(还有MM),不能服软,算准了他不敢打我,于是抬起小脑瓜和他牛逼地对峙。
没想到这个小兔崽子就从地上拎起一支56半(我好像记得这个家伙啪的一声把三棱刺都打开了,动作还很熟练),骂骂咧咧地就指着我脑袋。
当时俺的小脸一下吓得刷白——我们每天路过,知道他们打的是教练弹,没有弹头(按照我们当时外行的形容,前边长得像个屁眼),但是枪口在眼前,枪里有没有教练弹弹,有教练弹顶着脑门打出来是个什么样,都不知道了),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狠话,看着那个兔崽子凶巴巴的样子,一转身落荒而逃……当时也忘记小马哥那句话了,事后再多次说起,总归是少了现场感。
我第一次被枪瞄的惨痛经历就是这个样子,很多年后我也进入大学开始军训,打靶时分发下来的枪是破旧不堪的56半和56冲。打CS的男生纷纷选择了长着AK47外貌的56冲,结果后来打靶时又大呼上当――要知道,56半的精度比56冲可强多了,用一位民兵兄弟的话来说,那是加个准镜就可以打狙击的家伙。可就是拿着这么一只宝贝,俺竟然把5发子弹全部打脱靶了,想是在小时后被这家伙顶着脑袋吓出了病根。不过这还不算最倒霉的,俺知道一个更悲惨的案例是西南某省一学生军训,也是打56半,一枪打到了报靶员躲藏的交通沟,反弹的弹头把歹命的报靶员开了瓢……56半长传冲吊之特色可见一斑。
虽然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也能看到大家都开始小心。我军训的时候枪支管理十分严格。站在我前面的一个同学一时忘形,提着空枪转身和人说话,被小教官连人带枪一下扑倒在地上,一顿狠K。这显然是个巨大的进步,因为在90年代初发生过几期涉枪大案,给枪支管理带来了很多思考。比如著名的中国刑侦一号案里,反派男一号白宝山当初携带一只压满子弹56半自动,乘坐面的和6名拿着54手枪和79微冲巡警打了一场遭遇战。巡警被罪犯打了个措手不及,白某心狠手辣,从面的上一个翻滚落地,手起枪响,下车三名警察全部被击中。罪犯边跑边打,仓皇逃窜。其后又天南海北流窜,连续抢夺一只81自动步枪和一只54手枪,犯下惊天大案。案件侦破期间,罪犯出众的枪法曾经一度使警方认为他是有过战斗经验的军人,谁知最后抓住一查,该人没当过一天兵,全是气枪打鸟练出的枪法。
类似的案例又在2004年年底在美国威斯康辛州重演,一个老挝移民和一伙美国原产猎人因为种族问题发生了冲突,老挝人抄起一只SKS(56半自动的苏联爸爸,也没准就是中国造56半出口美国民用市场的),在密林中重演了一出ROMBO,干倒了8个美国猎人——6死2伤,其优秀的单兵素质令人叹服。
如果你是一个开战斗机的,你一定痛恨哈特曼,他在二战中前后干下了352架飞机,令后人望尘莫及甚至心灰意冷。同样的道理,每次讲起江湖上这些弹无虚发的段子,再想想自己大学军训时那个水平,总教人心灰意冷,看来打枪这个事是要讲天赋的,光耍嘴皮子如我者,不服不行。
又伟大了一把
话说某年十一黄金周,俺和两个同学计划流窜到东京汴梁去享受小吃。从武汉坐到郑州已经是夜里一点,转往开封的汽车要在4个小时后的拂晓出发,我们三个土了吧叽的家伙吃了点面条,就开始在郑州火车站周围不断地绕圈走动。 那边的地形奇特,环绕火车站的是几个大商场,每条街基本都有一个裹着军大衣的保安半梦半醒。走着走着,三个无聊的家伙发现路边的自动售货机比武汉的先进,于是走上前去,三个脑袋凑在一起研究了一下,发现是从一块钱到三块钱,三个档次的,不像武汉,就一块钱一种,有个家伙还拿了三个钢崩在机器前边买了个最高级的研究……
谁也没想到,就是这倒霉的好奇心坏了事……我们三个人都没有注意到100米远处的一辆白色面包车,卖完了东西继续往前走,走着离那车还有20米,靠在车前面的一个人突然向我们招手,我们独在异乡,犹豫着不敢过去。真是说时迟那是快,就在这会儿,只看见面包车的门哗地拉开了,跳出两个提着79轻冲的,枪口斜支楞着,也不知道是不是指着我们,三人站成个三角形,虎视眈眈。我们三个战战兢兢走上前,掏出证件表明清白的学生身份,警察叔叔挥挥手说没事了。斗胆一打听,原来是正在抓坏蛋,远远看见我们三个鬼鬼祟祟地,不像是好人,于是就盘查一下。我偷偷一回身……当时汗就下来了……后边还有两个79远远地瞄着。
我的第二次枪口危机相比十年前那次有了显著的升级,最明显的就是设备,瞄着我的家伙从56半自动一跃而成79轻冲。按照这个速度跳跃,我下一次就看到的就应该是最新的95而不是81了。这里必须插一句,79轻冲乃是我国一代炮烙名器,没有护木,打两匣子弹以后,前边就成开始冒出缕缕青烟,人手拿捏不得,否则就成了台湾名菜铁板烧。不知道这个问题在自卫反击战时是如何解决的,反正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上海的造反派还专门为此给79加装了散热附件,看来是被烫出来的教训。再就是该枪的导气结构十分精密,要用的时候经常是连发打不响,好在现在武器是专人保养,临战还要检查一下,否则临阵掉链子,非害死人不可。1981年里根遇刺时,贴身保镖于乱军之中从西服下抽出乌兹的勃勃英姿被摄像机拍下,乌兹由此名震天下。而79也有类似的辉煌战例,话说2000年的时候,首都东北角曾经围捕持枪悍匪,双方狭路相逢的生死关头,我方侦察员从肥大的甲克里抽出79微冲手起枪响,先敌开火击中罪犯,一时间场面极其火爆,造型简单的79竟隐隐给人带来一代名枪的错觉。兄弟我生平能被这个家伙远远指上一次,也算是伟大了一把。
最有明星气质的杀手
在去年7月间上映的《美丽任务》里,刑侦部的钟SIR和一干废物手下学人G4保护要人。在保护途中笑料百出,杀手没有命中目标,倒是这群保镖把中心人物连拉带拽,摔打得骨断筋折。这个事情不禁让我们开始深深怀念杜琪峰《枪火》里的那几个黑社会兄弟。但是我想说明的是,保镖再优秀尽责,运气不好的话,也可能会搞出哭笑不得的结果,观众不必对钟SIR一伙过于苛求。 1981年3月30日,美国总统里根在希尔顿饭店门前遭到神经病枪手欣克利袭击。当人群中射出第一发子弹的时候,里根的贴身保镖蒂姆立刻转身面对枪响方向,伸开手脚,造成尽可能更大面积的人盾保护总统,用自己的肚子替里根挨了一枪(顺便多句嘴,枪手用的要是穿透力超强中国产的**,蒂姆和里根就可能一石二鸟了),此时另一个保镖麦卡锡也豪不含糊地冲向枪手,截止到第六颗子弹出膛,他已经把枪手扑倒在地。见此情景,在场的其他特工队员和华盛顿警官就表演了我们经常在电视里看见的一拥而上抓捕人犯的壮观情景。
在麦卡锡迎着枪手飞扑的同时,里根的卫队长帕尔和他一名手下已经敏捷地开始把总统往防弹轿车里塞,可就是因为这两位身怀绝技的大内高手反应太快,才造成了意外的发生――――枪手射出的子弹还没来得及落地,其中一颗撞在了总统防弹轿车的装甲上后反跳起来,准确地迎上了往车里钻的里根总统,子弹从左肋下射入,击断一根肋骨,钻进左肺叶中部,距心脏仅两个半公分。一般情况下,子弹飞速旋转,弹头形成强大气流冲击力,能够轻易地将人体内脏震碎(包括脑袋,一般游戏里说的“爆头”,就是指的依靠子弹的气流冲击把颅腔震碎)但是里根总统既是万幸里的不幸,同时还是不幸里的万幸,因为那是颗是跳弹,射入人体的时候,已经是其势不能穿鲁缟了。再加上英明的卫队长帕尔临时决定总统车队改道华盛顿医院(原定计划是返回白宫的)及时抢救输血,这才把倒霉地里根总统从肺部大出血的生死关头挽救回来。
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出现了一个让人很郁闷的结果。人们惊奇地发现,凶手欣克利行刺总统的原因竟然是为了博取好莱坞女演员朱迪-福斯特的芳心。他首先学习了科斯特的成名作《的士司机》,然后天真地把福斯特和她在影片中扮演的那个小妓女等同起来,再然后把自己当成罗伯特-德尼罗,开始学人家刺杀总统。好在是罗伯特-德尼罗在影片里提供的快速出枪等方案更加适合街头火拼而非恐怖暗杀,最终现实世界中的欣克利和电影里的德尼罗一样暗杀失败。我想,当时世界上一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庆幸欣克利观摩的是《的士司机》而非《豺狼的日子》,否则的话,在后者更为专业的指导下,里根总统命运如何还很难说。
对于这个事情,我还有一点要补充的。那就是有个资料上说,当初刺客欣克利混在记者中间预备下手的时候,还向身边一位摄影记者提醒了一句:“要注意录像。”看来真是很有明星气质的一个杀手,我也相信,这个业余明星的伟大表演也深深地震撼了他的梦中情人朱迪-福斯特(小道消息说,福斯特至今未嫁也和这桩著名的美国往事有关)。只是他其余的愿望却不能实现了,法院虽然宣判他神经病无罪,但同时,也把他收拾进了精神病院,享受终身治疗。
哎,好莱坞电影害死人啊!
刑场无故事
张艺谋新片《十面埋伏》里,有一处章子怡和金城武在刑场之上苟合的激情戏,令人印象深刻,很容易让人想起前苏联电影《第四十一个》。只是前者没有后者来得悲哀,而且戏里面爱情来得太快,观众们的思维还没有来得及从“谁是卧底”的无间道模式中解脱出来就观摩了这么一场色彩饱满艳丽的画面,的确显得太过突兀。
实际上,作为生命的终结点,刑场历来都是影视作品中,特别是紧张刺激的警匪片中惯用的表现手法。早期是类似《刑场上的婚礼》,《红色恋人》那样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后来就出现了写实——国造电视剧《黑冰》里有一段,坏蛋王志文被人剃了个沟壑纵横凸凹有致的大光头,五花大绑拖到刑场,推推搡搡,双腿一软跪倒在地,然后仰天一叹……
在电视剧里,这么一段就算交代了,下面用自动步枪打靶(瞄着心口或者脑袋不一定,看各地习惯)的镜头比较血腥,电视不是那么好表现,就给忽略了。想当年,华子良被敌人抓去假枪毙,枪响之后又活着从刑场上走下来,还装疯坚持斗争,的确需要很大勇气和毅力——《加里森敢死队》里小偷出身的冈尼夫政治觉悟不高,差点就没做到。
而相对于《黑冰》里王志文被自动步枪打靶,更悲惨的是香港导演李力持,他在烂片《国产零零漆》里客串了一个轻功了得的死刑犯“铁腿水上飘”,行刑时妄图借轻功逃走,结果飞到半空中,被人用40火箭筒炸成了碎片。
但是要知道,现实的情况在某些时候,往往比艺术的夸张还要来得残酷。不要以为麦克维镇定地上了电椅还吟诗就以为他很享受——汤姆-汉克斯主演的《绿里奇迹》就有狱警玩花巧,把电刑犯烧成煤炭的悲惨例子。根据见多识广的兄弟描述,某社会主义国家执行死刑时尤其残酷,先是把五花大绑的死刑犯踹翻在地,然后用自动步枪顶着后脑射击,枪响之后,就看见死人个个前额一个茶杯口大的洞,白花花的脑浆和鲜血溅了一地。这个时候偶尔有尸体还能动,于是有人上前,找个小棍或者干脆就拿擦枪的捅条伸进去搅和搅和,破坏掉脊髓,尸体马上就不动了。到了这会,死刑执行完毕,接下来医生上前(他们事先就在边上埋伏好了,就等枪响),取走有用的器官去给人移植——从这个角度看,刑场也是个生命再造的场所。
不过也不是没有意外。李敖曾经说过台湾早年出过一个事情,一个倒霉蛋犯了死罪被拉去打靶,结果负责执行的国军弟兄枪法不行,一枪下去人伤了却没死。在某些地方风俗特殊,遇上这样的情况是表示上天说他无罪,可以当场释放的,但是更多的情况是再补一枪。不过当时现场的反应确是两者都不是——他们把这个倒霉蛋马上送到荣总医院救治,等他好得利落了再拉到刑场打一次靶——这回没逃过。 November 05 看漫画的总结千万不要接待柯南(名侦探柯南)一行人的拜访,会死人的,无论死的是谁——总之,会死人的; 千万不要吵醒睡眠中的流川枫(灌蓝高手)——会被扁个半死哦.(就算流川不动手,流川亲卫队也会动手的) ; 千万不要在酷拉皮卡面前提及有关某昆虫的事——不会死人,但仍是会被揍,就算不被揍也会因小酷伤心的红瞳而难过万分哦; 千万不要和青铜五小强干架,无论之前倒下的是谁,最后一定会是你; 千万不要在樱花树下转悠——会变花肥的哦; 千万不能回绝K(万有)的要求→下场是…乱枪扫射;千万不能让路飞(ONE PIECE),悟空(七龙珠&最游)参加大胃王比赛→准备的东西一定永远都不够…临时要想反而想不出来啊; 千万不能和柏木家族为敌, 他们的报复是很可怕的~~~~~~; 千万不能在围棋上胜塔矢亮, 他会追著你不放(棋魂); 千万不能爱上衫菜, 会被道明寺k得很惨(流星花园; 千万不要成为国家炼金术士,不然会被罗依整得很惨(钢炼); 千万不要偷看土方岁三的那本文集,不然你的下场是被他砍成一半(新撰组); 千万不要拐带雪珊,你会一辈子都被那群狼追到天涯海角.(狼雨) 千万表在killua面前75gon,会被手变形的killua掏心的...gon是killua一个人75着玩的~~~~ ; 千万不要和瞬做对打...人家是有无敌召唤兽的; 千万不要写情书给相良宗介,他会带着来福枪来狙击你,更不要把情书放在他的鞋柜里,否则学校定会发生爆炸事件(全金属狂潮2); 千万不要做一个叫"Cafe吉祥寺"的咖啡馆的老板,三鹰桑就是你的榜样(吉祥寺咖啡屋); 千万别在爱德面前说他矮,他会抓狂炼成大炮来轰你(钢炼); 千万不要在山田太郎面前浪费食物; 千万不要在那吒面前说妈妈坏话; 千万不要跟维纳斯说你长得比她漂亮; 千万不要接待金田一和美雪(少年侦探金田一),否则和接待柯南是同样的下场……; 千万不要去抢什么4魂之玉,不然出门肯定被狗盯上; 千万不要和皆川商量问题~~~否这你将会见识到纸人的中级秘密; 千万不要再下雨的夜晚接近一个叫做三藏的男人~~~否则你将会箭步到明天的太阳~~; 千万不要独自去无人的池塘游逛~~~否则你将会见到一个脸上又星星的暴露狂~; 千万不要和一个叫做D伯爵的少年攀谈~~~`否则你将会等到一个又重大秘密的动物~``; 千万不要对HEERO说"任务失败"~否则他会自爆; 千万不要给QUATRE压力~否则会把他逼疯; 千万不要和WUFEI讨论正义~否则他会热血地和你决斗; 千万不要在RELENA面前降落~否则她会以为你是"星星王子" ; 千万不要欺负麻斗,不然朱雀大姐一把火你就什么都不剩了(爱上坏坏的死神/暗之末裔) ; 千万不要爱上红月司,不然你会发觉龙二的那把枪早已搁在你太阳穴上(东京天使保镖); 千万不要吃神隐里的食物,不然等着变猪,养胖,上刀口(千与千寻的神隐) ; 千万不要妄图引丽说话,不然只会得到一片死寂(EVA); 千万不要在京四郎面前说狂的坏话,不然说不定下一刻站在面前的就成了嗜血的狂(鬼眼狂刀) ; 千万不要带着悟空去吃饭,否则伙食费将透支到明年; 千万不要带了悟空再带三藏去吃饭,否则你将为饭店制造枪眼.; 千万不要带了悟空和三藏再带吾净去吃饭,否则你就等着那个家伙火上加油致使饭店坍塌; 但!千万要记得带上八戒,否则你只能竖着进饭店横着出来.(最游记); 千万不要在hisoka面前表现出有潜力的样子,否则你会被他盯住,再也摆脱不掉,他会成为你永远的噩梦; 千万不要在夜叉面前75阿修罗,否则你会得到一把夜狼天魔剑(TSUBSA翼); 千万不要在卡卡西(火影忍者)面前说他朋友的坏话,除非你确定你比雷切(千鸟)还强; 千万不要在不要说你的身体比佐助(火影忍者)还好,否则你会被一条巨蛇看上; 千万不要拐带玲,否则你的目光所及之处会多出一只杀生殿; 千万不要有绑架泉的念头,否则就洗干净脖子准备等S吧~(绝爱); 千万不要去竞拍火红眼,否则就准备被酷拉皮卡追杀吧~~(HXH); 千万别掉进水咒泉,否则你变猫变鸭变性都别怪我没提醒你哦~(乱马); 千万不要在愁一面前说你喜欢由贵,不然你一定得被他的大嗓门“轰炸 ”; 千万别惹由贵,不然你会被冬马整的很惨····寒···(万有); 千万不要在丢了地图的情况下和向良牙旅行呀; 千万不要接近大胖,不然就等着被魔音缠脑,绕梁三日……后果自负(多拉A梦); 千万不要加害基拉,不然阿斯兰会用正义把你干掉(高达SEED); 千万不要进入青春学院网球部,除了有恐怖的地狱试锻炼外,还有特产乾汁(网球王子); 千万不要试图制服全世界最强幼稚园生,不然最后被整的还是你自己(蜡笔小新); 千万不要在阿香面前和其他女人暧昧,会被Nt锤子敲扁...(城市猎人); 千万不要在该隐面前欺负他妹妹...结果不知道会被什么药毒死的说...甚至连怎么死都不知道的!!(毒伯爵该隐)... 千万不要喜欢上乱马,否则以为自己不知道喜欢的是男还是女 不要与女性为敌,否则被clamp侦探团(少年侦探团)报复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千万不要吃小茜做的菜,肚子会坏掉; 女孩子千万不要打赢珊璞,她会追杀你到地狱; 男孩子千万(不)要打赢珊璞,她会嫁给你; 千万不要带良牙回家玩,他永远都找不到玄关; 千万不要和慕丝约会,他会握着隔壁阿婆的手说我爱你; 千万不要吃小太刀的菜,随时会麻痹掉; 千万不要和小靡约会,你会大出血而她一毛不怕拔; 千万不要和最游四人组打麻将,你会输得一塌糊涂(参见23集); 千万不能看美堂蛮的眼睛,不然你会被催眠(闪灵二人组); 千万不要乱吃鱼肉(人鱼之森)否则会变妖怪; 千万不要惹火莉娜(秀逗魔导士)否则中国会被炸掉; 千万不要伤害美朱(不思议游戏)负责会被七星士群殴; 千万不要在安娜面前讲温泉旅馆的事,她会把脑袋动到你上; 千万不要在京子面前提阿尚,否则她的怨灵会让你战栗; 千万不要在阿尚面前提到莲,否则他会以你为敌(SKIP BEAT); 千万不能欺负小杰,会被奇牙暗杀的; 千万不能喜欢小透,由希和夹一定会群抽你的~~~(水果篮子); 千万不要随便拾起地上的笔记,因为它可能是为祸你的死神笔记!!!!!! 千万不要在清岭面前对宝动手动脚,不然会被清岭K死~~(微忧青春日记); 千万不要在宝面前对他说"加油噢",不然宝会很郁闷,惹得清岭也不高兴,你又会被清岭K死~~; 千万不要给宝吃过量巧克力,不然宝会留鼻血的~~~; 千万不要让长的帅的人进入香的眼睛中~~~(POWER100%)不然她会犯花痴~受不了的~~; 千万不要和由良比试任何东西~~~不然你会输的很惨很惨~~~; 千万不能碰路飞的帽子.否则你会被他的橡胶枪PIA死....(海贼王); 千万不能欺负奈美,否则你会被山智T死~ ; 千万不要招惹任何四人组合,否则倒霉的一定会是你自己(比如幽游,最游,柯南之少年侦探团等) ; 千万不要捡任何失忆的人回家,一定会有不好的事发生; 千万不要锁抽屉,否则你很可能会失去得到一个叫机器猫的百宝箱(多拉A梦); 千万不要进只有很帅的男性做店员的店,不管是花点还是咖啡店,你会被麻烦缠上的; 万万不可收留多古拉星的王子,除非你想知道何谓极度BT,或拥有媲美矢强同学的生命力; 如果你还是小学生,千万防备陌生人,如不慎被抓如未查明身分之飞船,记住拼死抵抗,死也不能接受某王子拿来的手环,除非你热爱RPG事业或对奥特曼有着崇高追求; 千万不要想着非礼悠季,否则圭给你绝命十八踢; 千万不要妄想染指入江,否则琴子会追你们到海角天涯; 千万不要伤害萝塞特,否则克罗诺会由天使变恶魔来修理你; 千万不要喜欢上大助,否则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变成另外一个人(DARK); 千万不要在愁一面前说由贵的坏话(万有),否则你会被他死缠; 千万不要抱草摩家和你是异性的人,要不然你的记忆将不保了(水果篮子); 千万不要乱翻书,不然把你吸入另一个世界就回不来了(不思议游戏); 千万不要在小樱面前对着雪兔说你真能吃,不然小樱一定会说吃的多就表示身体健康(百变小樱); 千万不要告诉加梅莉亚那里有罪恶事件发生; 千万不要假扮莉娜,否则将会被她的火焰球烧死; 千万不要说莉娜的胸部很平,否则北半球将从此消失(秀逗魔道士); 千万不要收养比卡丘,否则会被白痴的火箭兵团就会天天找麻烦(宠物小精灵); 千万不要欺负莉音,否则会有五个吸血鬼一起来把你的血吸干(夜型情人专门店); 千万不要勾引大神先生,不然会被樱和爱丽丝海扁一顿(樱花大战); 千万不要和世莉乱搞,否则会被碧树和宙还有鹰来K到进医院(恋爱至上主义); 千万不要对着琉璃仙说帅哥的坏话,否则你的下场就会变的和那只惹琉璃仙发怒的猪一样惨.也千万不要对琉璃仙说他曾经喜欢的帅哥的事情,尤其是帅哥们都有女朋友的,他会哭的很惨的. 千万不要遇见弥勒,只针对女孩子.不然他会缠着你要你帮他生个孩子.还会有珊瑚怨恨的眼神. 千万不要在大庭广众下向佐助表白,否则会被他的亲卫队,尤其是小樱,被她们扁得毁容.别忘了她们都是女忍者. 不要妄想和阿拉蕾比力气. 男生不要对日向家的夏美抱任何幻想,会被GIRORO KO的.女生则不要靠近冬树,小心桃华家的特种部队.... 不要在一黄发少女面前提到 死 字(虽然她真的死了...) 千万不要违抗手冢队长大人,否则会死的很难看 千万不要当着爱德华的面说身高的问题,小心他的机械手臂 千万不要靠近千鸟,除非你想与相良宗介为敌 July 21 冤枉的偶像假如我问你:“堂堂天篷元帅是因为什么才下凡到人间,以至后来做了唐僧的二徒弟猪八戒!”你肯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此神好色,在天界调戏嫦娥犯了天条,被玉帝罚下人间的!” 香水法国:他们本来就懒得洗澡,但又要体面,就拿香水来遮味道。他们的香水,单独闻,怎么都觉得有点刺鼻,但要是在没洗过澡的肉上搅和搅和,你再闻,保准味道厚实圆滑,前味似仙女,中味似魔女,后味似少女,一天闻下来,包你神魂颠倒。 英国:那地方除了下雨就没什么好折腾的了,所以英国本地人大多身上有股子霉味,也不知“黄梅天”是怎么熬过来的,他们生产的香水你去闻好了,隐隐约约总有些防蛀樟脑球的感觉。 德国:他们的香水最遵守时间了,时间一到,不管多好的香水,立马就味道全无,你再怎么折腾都没用。而且,他们的香水闻上去给人的感觉特别严肃特别正经,跟涂德国香水的人去约会,简直就是去见上级领导。 加拿大:那地方气候贼冷,人口稀少,环境很恶劣。因此他们国家规定:生产商制造的香水,一定要具备定位功能,这样,万一你迷失在茫茫冰天冻地的时候,只要抹些本国香水,很快就会有救生犬来闻香救美。 秘鲁:仗着他们那儿有玛雅文化阿兹特克文化,所以生产的香水,怎么闻都有一股地下墓穴的味道,不过还好,据说自打电影《古墓丽影》风靡全球后,这种香水深得新新人类的喜欢。 日本:那里的人平时烧的菜做的饭都味道偏淡,所以香水也不敢往浓里做,免得影响食欲。而且,日本香水大多有海洋气味,一不小心,涂这香水的人会被当渔民或鱼贩看待。 印度:香水气味跟烧的檀香很近似,如果你不知道檀香是什么味道,可以到一些高档厕所去转转。涂上这等香水,东西南北各走七步,如入无人之境,可谓: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July 03 家庭作业理论本身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拿到两堆正确的物质(通常是铀235或钸),然后把它们「紧紧地」放在一起,这样维持一段够长的时间,其它的事情就不必我们操心了,原子弹爆炸的好戏会自然上场。 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告诉你怎样在家里做原子弹。 准备工作我们大约需要30磅的铀235,体积差不多有一个棒球的大小,再配合一些很容易到手的材料,这种炸弹就能使: 1/3哩以内任何东西化为乌有; 2/3哩以内的东西严重受损; 在1.25哩半径内的人都会受到致命的辐射线; 辐射尘随风飘扬,能使40哩内的人都致病。如果它在纽约市引爆,大概有25万人会死亡,还有40万人会受伤。 这种效果恐怖份子应该会很满意;这种原子弹甚至在战场上也都能派上用场。不过,要提醒各位:铀235的分量不要超过45磅,因为对这样多的铀,其引爆的技巧相当困难,单凭业余的机槭工匠,大概是无法适时且有效地把这些东西凑在一起。挺有可能你还没做一半,它就在你面前爆炸了,那可就真伤感情。 我个人的偏好是用36磅或37磅的铀235,因为这样效果不差,而且,如果设计上出点小差错,也不致于有太严重的后果。一旦把足够的材料紧聚在一起,我们最棘手的技术就是得使它们能紧聚在一起维持约半秒钟,这半秒钟的延迟就是技术上最主要的问题。原因是这样的:当这两堆物质靠太近时,会发生剧烈的反应而产生大量的能量,在瞬间(比一秒钟小很多)迫使这两堆物质分开。这样的结果和爆竹的效果差不多,几百尺外的人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对一个稍有「自尊」的恐怖份子而言,是不会以此为满足的,对吗?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设计出一套办法,使两堆铀235能聚得久一点,好让一些比较惊人的「大事」发生。如果你这位恐怖份子有栋两层楼房(含地下室)、两根火药、15包水泥、20立方码的沙石,那么大约只要一个礼拜就可以完工了。全部的费用,除去房租不算,大概只要3000美元就够了。 最后的问题是怎样把铀235或钸弄到手,这留待后面再谈。 开始动工 准备妥当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分批弄来的铀235分成二等分,用一对半球容器装起来,你或可用乙炔喷灯(Acetylene Torch)来作。铀的熔点是4414.2℃,而乙炔喷灯的燃点是526.4℃,因此理论土来说,乙炔喷灯足以熔化铀235。也许你应该花几十块耐火砖作个窑,加上一个风箱,效果会此较好;不过如果你有耐心再加上一些运气(因为铀这东西燃烧会爆炸),乙炔喷灯应该是够用的了。 铀熔成液体后,流到半球状的洼槽(制陶瓷用的耐火泥就可派上用场),则第一个半球型作好冷却了,再移开作第二个。有件事要注意:这时候,在这区域附近不能有人。因为,铀有对人不利的特性。如果铀熔化时你就在现场,那么,你总会吸进一点,嘿嘿...,其结果不是说你会少活几年,而是你只剩下几个钟头好活了! 如果你这个恐怖份子确能置个人生死于度外,那当然就不必计较这些了,否则我建议你采用自动控制装置。当铀熔化时和它相隔50尺,再用5吨铅隔离,这样应该足够安全了。将铀235分成两堆的工作完成后,你就应分别用铅箱装好。再从二楼挖个洞通到地下室,用一对黑铁管接起来,使总长约20尺左右。若能用6寸厚的水泥敷于管外可能稍好,不过如果地板够坚实,而且房子是建在岩石上,也可以不必这么麻烦。 在放下管子之前,先把装铀的半球形容器的平面朝上放在水泥上,再把管子放置妥当,原子弹就已完工一半了。为了不使铀散逸,地下室应该用沙、石、水泥和水混合填好,但因为这只要用一次就达到目的了,做得不太好看也无所谓。真正要注意的是,管子外面有足够的阻挡力量,使原子弹在爆炸前铀不致漏出。其实只要半液体状的沙泥混合物,就足以担当大任了。如此这般,原子弹的接收部分就完工了。 引爆部分比较难做,构想之一是将另一个半球容器放在管子的上端,引爆时,让它 倒向下面的接收部分就可以了。原理上虽很简单,但有些技术上的困难不易解决,比如 说,如果引爆用的半球容器放歪了一点,它就会沿着管子滑下来,这样你想成为恐怖子的美梦就落空了,因为这种死法不会让人觉得恐怖,只会成为茶余饭后的笑料罢了。 目前可能是最简单而有效的设计,把一个细线织成的罩子(就像夏天防苍蝇的那种 ),放在管子的上端,再塞进管内,留约3~4寸在外面;这时再把另一段4尺长的管 子焊在原来的管子上。若要使连接的部分更牢,可以在此部分钻几个洞,把铁钉插进去 。然后拿3尺长的2。5寸铜管,里面装熔化的铅,将引爆的半球容器安在铅底座中一 个吻合的凹槽里;另一根铁棍则凿入管子的另一端约一尺,这装置总重量是80~95 磅。 最后,把有螺纹的盖子套在管子上头,等到它能旋得松紧自如时,再将它拿下 来,在它上面钻一个洞,使能容得下引爆的装置杆;装置杆则留下6~8寸长露出洞口 ,杆上并恰留钻一个钉孔。将各种大小不同的钉子试着去配合,最恰当的大小是能合于 整个引爆装置(当然,试着配合时暂不在接受管上端作,以免危险)。然后,将TNT或炸 药涂在一个碟子上(最好是咖啡壶中过滤器的底座),再塞进去,并插进一两个雷管。 这放在引爆装置杆的四周,再由一两条引线连出来到外面,然后把它旋紧,原子弹就大 功告成了。剩下的工作只是把引线接到定时器上,再把下端的安全针拔掉,然后离开这 城市,约12小时后,这城市就离开这个世界了。 定时器一旦引爆,其力量足使另一个安全针脱落,引爆装置就掉到接收部分去,即使不考虑爆炸产生的加速度,光是重 力就足使95磅的物体由20尺高空掉下,产生8X10的十次方耳格/秒的动能。把 爆炸所生的冲力考虑进去,则接触点有10的十二次方耳格/秒的动能,可使两个半球 容器接触的时间够长,而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 防辐设备为了要将所有重要的步骤交代清楚,应该再将几个小问题说明一下。例如,前文曾 经简略地谈到,用乙炔喷灯时要考虑铀有发火燃烧的可能性。其实,应该说整个机械操 作都要在「乳状液槽」中进行。对不太熟悉机械技术操作的人而言,所谓乳状液就是一 种看来像牛乳一样的液体,和油有许多相似之处,可是不会发火燃烧。这种乳状液在一 般机械工厂供货商处都很容易买到,而且不会有入问你买这种东西干什么?用了这种乳 状液,可以使危险降到最低程度。事实上,若我们要溶解铀或对铀作机械处理,最好在 的大气中才安全。可是如果你够小心,而且运气又好的话,那么也不必用这种极端 安全的方法。 辐射的问题是比较麻烦的一点,镭的辐射量和重量成正比,但铀的辐 射量和重量却是成指数关系(也是这种性质使它具有爆炸性)。因为每个半球所装的质 量都超过了临界值的一半,所以和它们同在一间房子里非常地危险。只吸进去一点点含 放射性尘埃的空气,就意味着你马上要离开这个世界。因此我建议所有的工作人员应有 其它的氧气供应,每人口中含个氧气管或可解决这个问题。但要通盘解决辐射的问题可 能比较麻烦,不过只要有决心,加上智能和运气,这问题还是可以克服的。 我还要 建议采用一种用铅作成外壳而且有动力的轮椅,让操作员坐在里面可以安全地作业。上 面只要开个小缝,用铅作的玻璃当窗户,操作员就可以看到外面。铅作的袖子和手套, 可以用来作一些需要和铀碰触的机械动作。为了防止辐射外逸,整栋房子的墙壁、地板都需覆盖上一层铅;地下室的天花板也要加上一层铅板,以免接收部分产生辐射的问题 。算起来起码要用上6~8吨的铅,以维持基本的安全问题。 这么一来,又得多花工夫支撑地板,免得垮下来。这些工作都作好了,就可以开始动手制造原子弹. 如果你想作一道「红烧兔子」大餐,打开食谱第一步就是要抓一只兔子来! 同理,现在你也会问:「怎样把铀235弄到手?」(铀235通常此钸容易拿到。)其实,你只要平时注意看报纸,应该不难知道,核能发电厂里就有。只要由电厂里偷根控制棒出来,把它熔了,再把其中没有用的铀238分离出来就成了。 要潜入一个核子反应炉,说起来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尤其大学校园中的核子反应炉,都只有些马马虎虎的安全设施。一般设施就是些带刺铁丝网围墙,门口站了一两个警卫。事前可以作出误闯的样子来几次投石问路,看看有没有什么电子安全装置,大概结果都是根本没有的。可是我们偷偷摸摸的潜进去并没有什么用,因为铀非常的重,不要讲是一个人,就算是一队人马开进去,也搬不到足够的分量出来。尤其这批人马又身装铅甲以防辐射,就更不管用了。依我之见,干脆偷辆卡车和拖事,干掉警卫,代以自己人,然后就直闯进去拿你要的东西,很干脆,效率又高。 不过,反应器都是装在一个镍-铁合金的球状容器里,容器再浸在水中,通常,旁边会有千斤顶,以便修护时用,所以也可以顺便用来把整个反应炉心起出来放到卡车里。不过要注意一件事,搬动反应器时要拔出一些燃料棒,或是插进一些节制棒,否则你和整个反应器都要化为灰烬。建议你或可向当时被你挟制的人质请教这方面的技术,以便搬动炉心。 此外,整个反应器重约50吨,加上拖车需要6吋厚的铅板作防护,所以拖车如何拖动65吨的重量,还是颇伤脑筋的。或者,你觉得搬走整个反应器不切实际,也可以只带走约1﹐200磅的备用燃料棒。不过千万也要带着石墨或铅,免得燃料棒因不断地反应生热而熔化了。如果你忘了这步骤,回家打开盖子,只会看到一堆熔化了的铀,而且四处散射,可能你当场就一命呜呼而遗笑万年。性命事小,这脸可丢不起,所以别忘记拿了1﹐200磅的燃料棒之后,要和15﹐000磅的石墨或铅混合。反应器的铀大约含3%的铀235(自然界铀则只含0.5%的铀235),做原子弹的铀则需要97%的铀235,否则根本不爆炸。到手的1﹐200磅燃料棒,可以提炼出所需要约36磅的铀235,不过要有耐心和经验去分离它。如果你自知无法全部把铀235分离出来,就得多弄点燃料棒。 一般说来,以目前的技术,要达到每次增加纯度25%并没有什么问题,所以你最少要弄到4﹐800磅的燃料棒,若能弄到9﹐600磅最好。把这些加上去,你总共要带15万磅(75吨)的东西。其次还要找个地方放这些东西,我建议你租间仓库,如用原来那两层楼的建筑来分离铀似乎不太实际,因为这至少需要2万平方的空间。 分离高招 下面就要考虑用什么方法来分离铀235。对恐怖份子来说,气体扩散法是好方法之一,这也是早期制造原子弹时所采用的,不但可靠又不必太复杂的技术。不过花费较多,而且所用的化学药品更是吓人。首先,你要有约12哩长的特殊玻璃线钢管,并以60吨的氢氟酸(HF)形成六氟化铀,然后吹向一具有特殊小孔的膜。因为六氟化铀238较重,在经过这层膜时会被陷住而不易透过。每过一次可使铀235的成分增加0.5%,如此程序只要反复操作,所得六氟化铀235的成分就愈大,最后只要把六氟化铀中的氟分离出来就行了。因为氢氟酸很贵,而且不易取得。 所以最好是去偷一点来,要不然就先去偷个几百万美金也行。 如果你觉得此路不通,还有其它的办法。你可以在树林里建个滋生反应器(BreederReactor),用铀来作钸,再用化学上的技术分离即可。至于如何建滋生反应器,也不是难事,随便一本大学教科书,都可以告诉你好几种方法。虽然在理论上没有困难,但是也有它实际上的难处。不过如果你刚好有私人用的小河,又有几火车的钠,数量可观的不锈钢管,一百亩与外界隔离的土地,那就没有间题。 如果对这两种方法你都没有兴趣,还有一些有趣的新技术可供参考。你可以先用一块低温磁铁(Cryogenic Magnet),它在液态氦的温度(约零下270℃)下能保持20,000高斯的磁扬...不过,唔,不过下面的程序太复杂了...还有一法是用雷射,因为铀238较重,被激光束照射后,运动的偏离角比铀235小。所以若在和雷射光垂直的平面上洒上一层铀,则铀235、铀238可藉其偏离角来分离。此法原理上简单可行,但时间上太慢。一天大概只能处理20磅的铀(含235和238),而分离的效率约12﹒5%,每处理一次可以产生约10%的铀235,所以要处理9次才能达到原子弹的标准。如此算来,从9﹐600磅磅的燃料棒中分离出36磅纯度97%的铀235,约需费时四年、。 然而,它的辐射量又使你根本没有四年好活,所以还得找三两个志愿者来完成你的未竟之志。因此,若能有愚公移山之志,或可成功,祝你好运! June 05 卡卡西最近我很苦恼,因为我的秘密一旦被揭穿之后,再也过不了现在安稳平静的日子了。
第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我伪装成一个普通的农民,推着一辆装满青菜的板车,走在路上,周围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我,不时传来几声这样的惊吧:“好帅啊”“帅呆了”“酷毙了”“卖菜的姿势都那么帅!”那时我简直尴尬得要死,等到目标出现了,我却发现前面的路被一群女孩子堵住了!一个个色迷迷地看着我,就算我身手再厉害,一脚一个踢开所有的恐龙,踉踉跄跄地跑到目标面前,气喘吁吁地抢回物品,后退,跑去哪个地方个个都认识我啊,哟,这不是抢东西的那个帅哥吗?不用多久我的画像(1:1真人等大)就出现在每个城市的书摊里,比我的照片还逼真(唯一遗憾的是画像上的造型是个菜农),引起了全国抢购狂潮,各大电影公司、唱片公司、广告公司都纷纷打听我的消息…… May 11 单身男女二十二条军规♂1.孤独的单身者是可耻的。 ♀1.随缘,但不是说不努力。 ♂2.有女朋友也不代表不是单身,换女朋友也不能说明不忠诚。 ♀2.酒吧里认识的男子就不必留电话了。 ♂3.单身是为了过着结婚式的生活,如今结婚者往往过着单身式的生活。 ♀3.失节事小,失业事大。 ♂4.像歧视麻风病人一样歧视已婚人士,越理直气壮越好,否则被歧视的是你。 ♀4.没有任何事、任何人会重要到需要你过了半夜12点还苦想不睡。 ♂5.特殊情况下,已婚人士也能成为好友——他老婆跳了几次楼? ♀5.即使你“真的”没有男友,备一只安全套也不多余。 ♂6.买得起房也不买房,买不起车也要买车。 ♀6.已婚前男友打电话问最近好不好——说好。 ♂7.在公司里炫耀感情实属不智,向性伙伴吐露公司八卦更是愚蠢。 ♀7.爱你的工作,但不要爱上你的上司。 ♂8.周身没一件名牌的人不抠,周身名牌的人也不抠。 ♀8.其实,人生即使有伴也是寂寞的……不如及早培养兴趣,中年之后,种花养鱼。 ♂9.粉色套套,黑色T—Back,皮鞭与蜡烛用过了要收好。尤其是与父母同住。 ♀9.谈恋爱就像打麻将:不认真没兴趣,太认真易伤心——培养点游戏精神。 ♂10.世界上最恐怖的事莫过于被老婆打上门,其次是办公室恋爱。 ♀10.中年发迹而离婚的男人求婚,说不。 ♂11.深夜两点后的异性电话坚决不听,或者告诉她:灭火队员也需预约,自救才能逃生。 ♀11.曾经背叛过你的男人想回头,说不。 ♂12.用凉水冲凉,据说能使臀部更性感,坚持运动,尤其是腰腹运动。 ♀12.你曾经背叛的男人请你回头,说不。 ♂13.坚决不用浴缸,小心摔断腿无人照料。 ♀13.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就更不要将就了。 ♂14.相信科学,女性远比男性耐寒——送她一个热水袋或者让她去旅馆。 ♀14.男人的主要功能是产生精子……但我们现在有了精子银行。 ♂15.定期打电话让父母来换煤气罐和缝补破袜子。 ♀15.独居的好处之一是:你不必在一个很久以前爱过的人的臂弯醒来。 ♂16.和女孩看恐怖片,和同事们看搞笑片,和好哥们儿看言情片。 ♀16.死都不肯让男朋友来公司接送。 ♂17.对你单身身份起疑的人通常也比较可疑。 ♀17.别用他的生日做密码——常常换,很烦。 ♂18.不和太小的女人恋爱,缺乏公德,易引火烧身。 ♀18.床上用品一定要品质好的,男人也是一种床上用品。 ♂19.不和黄色笑话讲得比你还好的女人来往。 ♀19.若无杀伐决断之天才,不要给人做情妇。 ♂20.只有一个人在的时候才多愁善感。 ♀20.感情之事,知其不可而不为。 ♂21.抵抗诱惑的唯一方法是向诱惑投降。 ♀21.再怎么爱他,也不必为他去隆胸。 ♂22.相信我,只要不爱女人,一个男人就能和任何女人相处愉快。 ♀22.老而弥纯是可耻的。 May 08 to somebody^_^其实爱情自古以来都和今天没有区别,得到爱情的人得到了,而没有爱情的人永远没有也不认识爱情。古往今来东西中外爱情故事还少吗?相信如果我们生活在别处、在另一个时代,我们照样会读到许多许多爱情小说,不是因为生活中爱情太少,而是因为爱情确实是生活和文学的永恒主题。不是吗,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除了活着以外,最大的需求就是有个伴,分享快乐抵御艰辛。爱情是人们远离孤独的最可靠最正当的方法。 真正值得思索的倒是究竟爱情是什么?就象我总是困惑为什么活着一样,我也常想到底什么是爱情。西方文化的爱情要的是激情,想劳伦思小说系列和许多好来坞大片的情节,只重视第一感觉,不考虑客观因素。中国古典爱情更多关注的是温情和痴情,如红楼梦、梁祝和孔雀东南飞。但也有一部分雷同于西方式的爱情故事,难道杜丽娘和张生--罗密欧与朱丽叶有什么区别吗?被激情支配的爱情可以不考虑身家性命柴米油烟,因此被一般的人认为是真正的、纯洁的爱情,但果真如是吗?别忘了,所谓激情,顾名思义是激素之情,人被生物本能支配的产物,这种东西能长久吗?人生短短几个秋,还是长久一些的东西可贵,我想。 我有过一见钟情的经历,我确信那是纯洁的、纯粹的爱。这种情感本来是西方式的,坏就坏在我是个最传统的中国人,怀着“持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东方式幻想,想把爱情进行到底,以婚姻作为一个开始,结果我在婚姻之前就失去了他。我今天之所以可以平静地探讨这件事,并非由于无情,最最心痛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但那段伤痛我愿所有的人都不要再经历。固然,痛苦和坎坷,在经历之后确实成为一笔心灵财富,但这种财富越少月好。 现在,我不再追求怦然心动,我相信会有一个人,我可以和他平和地携手共渡欢乐与艰辛,会在实际的生活中相互扶持,也会有激情,担不是要毁灭一切的那种,会象叶芝说的那样,接受和爱他的每一道皱纹,互相帮助度过每一次失败,一起努力远离痛苦。这也是爱,我想。是现实了点,但有什么不好吗? 爱情履历表见工的时候,我们总会照例填写一份履历表,让对方公司对你我有初步的了解,除了姓名年龄等基本资料,还有一栏要求你填写“曾任职于何公司”。 都知道一般的公司并不欣赏频繁跳槽的人,他们认为一年之类换5个以上工作的人缺少稳定性,说不定今天招聘你到公司,一个月后你就带着客户或者技术逃之夭夭。 所以在填写这一栏的时候需要特别谨慎,如果你应聘的是会计,你可以写你曾就职于某大公司任会计3年,却切不可老老实实地将你离开后两年内又做了出租车司机、推销员、自开店铺的事情告诉对方,否则你能应聘上才是怪事。 爱情也是一样。感情有一定发展了,问到你曾经谈过几次恋爱,最好只讲受到伤害最深的那一次,让对方心生怜惜之心、下定决心好好爱你。 若对方消息灵通,知道你除了那一次还有很多次,那就诱对方说出知道的几次,并咬定只有那几次,再有就天打雷劈,还要找出“那几次”中的致命弱点,就如同面试时老板问你“为何离开那间公司”一个道理。 为何离开那间公司?因为公司不给你发展的空间,内部人员关系太复杂、希望有能识千里马的伯乐……理由多多,任你选择。 那么为何离开?只因对方没你温柔、没你有气质、没你那么有安全感、没你眼睛大、没你小鸟依人、没你幽默风趣、没你有文化、没你脾气好……理由更多,请随时在心里默默背诵,以供不时之需要。 May 05 我没有很想你我没有很想你,真的没有 我只是走路到某个路口的时候才会想你, 我只是看碟看到一半的时候才会想你, 我只是听歌听到一半的时候才会想你..
我真的没有想你,只是在我不想想你的时候想你. 这样很好,我没有很想你,我没有想你到发疯, 我只是想你到眼睛发湿. 我去睡觉了,但是我睡不着, 在床上我看着无聊的杂志,翻书的时候我想起了你, 我睡不着.我摇头要赶走你的影子, 可是他印在了杂志上,所以我把杂志扔掉了. 我关上灯,你的样子在黑暗里明晰, 所以我把灯打开了.我关掉手机. 在那里我们说过不多不少的话, 可是那些话挤到我的脑子里, 所以我把手机打开了.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睡不着的时候想你. 我没有想你,我只是在我高兴的时候想你, 在我不高兴的时候想起你, 给我回忆的人不会被回忆欺骗, 回忆里的人才会被他欺骗. 情人眼里的天平,砝码细微如发丝. 你笑了我的天晴了 你沉默了.我的心灰了, 判断你是否还如以前一般热情, 我收集你所有的信息 ....... 我的心思是你决定的,我没有了我自己,我没有很想你
April 29 人品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某事物个体发生具有自身持有属性的负面现象,且无法以科学的角度得到合理有效的解释,我们通常称此类现象为"人品问题 " --摘自辞海第314页
想写什么来着......
`>_<`
忘记了 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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